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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金安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11-15 15:11   点击率:550打印】【关闭

 新政任免〔201613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柳金安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干发�201691号文件精神,20161114,县人民政府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同意柳金安等同志的职务任免。

    柳金安    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立英    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孙艳萍    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1115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15印发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 发布人:申朝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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