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白静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干发﹝2017﹞63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30日,县人民政府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白静等同志的职务任免。 白 静 任县监察局副局长; 曹佳妮 任县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局长; 何志国 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免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 心副主任职务; 陈 斌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招商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王燕荣 保留原职级待遇,免去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余开学 保留原职级待遇,免去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郝永明 保留原职级待遇,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 启 免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胡家富 免去县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局长职务; 李家明 免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戴宝富 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连球 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何安平 免去县妇幼保健院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占柒 免去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吴玉祥 免去县司法局水塘司法所所长职务。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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