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任免〔2020〕11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干发〔2020〕96号、新干发〔2020〕105号、新干发〔2020〕109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同意张俊等同志的任职。 张 俊 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赖朝东 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免去县人民 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若霄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政和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朝斌 任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新平矿业循环经济 特色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杨晓梅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平甸乡财政所 所长职务; 段艳琼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饶琼艳 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创业小额贷款 担保中心主任; 李云山 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马永安 任平甸乡财政所所长,免去水塘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孙贵东 任漠沙财政所所长; 高 山 免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职务; 石红彬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田 冲 免去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曹 蓉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厂管理所所长(试用期满); 杨 娜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戛洒管理所所长(试用期满); 鲁德荣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者竜管理所所长(试用期满); 普学理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掌管理所所长(试用期满); 罗忠福 任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满)。 2020年12月22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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