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发现 主动服务 解群众燃眉之急 ——新平县民政局践行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支持各地区推动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相关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民生保障领域问题早发现、早干预,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新平县民政局及时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结合城乡低保及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审核权限下放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开展入户摸排工作,全面掌握困难群众致贫原因、帮扶需求、资源链接等情况,建立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台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021年,在入户摸排过程中,发现家住新平县桂山街道太平社区马命99号李春荣家庭极为困难,儿子在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就读;女儿在新平县第三小学就读;母亲75岁无劳力;父亲因患骨癌花费30多万医疗费,因抢救无效于2018年11月去世;2020年11月妻子因直肠癌转移子宫癌,花费了30多万医疗费,最后还是因病情严重去世;其母亲为帮家里减轻负担,70多岁还坚持到菜市场卖菜,在骑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为事故主要责任方,支付对方医药费和各项赔偿款共计8万多元。街道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及时核实,综合评判,第一时间将该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主动发现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实现了由“群众找我办”到“我为群众主动办”的根本转变,确保在“第一时间”实现精准救助。依托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居)委会民政协理员队伍,走村入户,及时掌握困难群体家庭收入、财产等变动情况和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急难情况,并在第一时间主动发现救助。 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以来,截至2021年11月,已主动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34人次;及时救助大重病患者308人次116.44万元、及时核减因收入、财产变化等导致不符合救助条件的774例,核减死亡保障对象31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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