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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1-24 11:11   点击率:30打印】【关闭

新平县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9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核发;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保留原有行政许可6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精简审批环节,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对社会组织年检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2020年重点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县完成脱钩66家社会组织,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科学划分职责,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使每项权力对应的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人员。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玉溪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暂行办法》(玉民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新平县民政局委托新平盛世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严格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向社会购买救助服务人员211名,实行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模式参与社会救助

(五)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认真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制度,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实现10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制定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说明采纳意见情况。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效果评估工作。

(六)严格执行新平县民政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体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党组(班子)会议上集体讨论决定。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7次、班子会议12次,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71,实现了依法、依规、民主、科学决策。通过在新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充分向社会公开,加大网民的参与度。设立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发挥有效作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主要领导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较好

(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时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八)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信息。在殡葬方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社会组织监督方面创新监督模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达到规范管理目的。在行政执法中明确权责范围,有争议的事项通过局党组研究决定,在7日内给予答复。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在执行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亮证执法要求,并且2人以上参与,佩戴执法证。在进行重大行政规范决定时,均通过法律顾问参与决定。按要求每年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向社会公开群众监督举报电话。

(九)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权利救济和化解争议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严格依法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社会组织登记注销监管、行政区划管理、地名命名等。及时查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提高行政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加强行政调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的衔接机制,提高行政调解质量。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十)加强学法用法教育,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今年来,我局举办了7次法治宣传活动。由党组主要领导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法律援助、公德服务等涉及生产、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理解并支持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举措,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按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落实《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1833 号)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云治省〔20181号)要求,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其余班子成员按分管线条落实责任,做到分工明确,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法治学习教育列入对职工的重要学习内容来抓。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职工定期学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对错误的行为及时改正,对违法的行为决不姑息,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造成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没有设立专职的法制机构和专职的法制人员。

    (二)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学习性不强,干部职工对法律的学习局限于业务范围内,对学习基本法重视力度不够。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机构改革配套体制机制建设,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例会会议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轮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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