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新化中学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13年8月至2013年9月,对新平县新化中学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新化中学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经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利用校园内空地建设教师廉租房的批复》(新政复〔2011〕100号),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新平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指标的通知》(新发改字〔2011〕50号)批复:新化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为20套、10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省级资金10万元,市级资金25万元,县级资金65万元,项目地点为校园内。 截至2012年9月30日,到位资金合计1 380 000元,累计支付1 367 292.79元。审定投资1 971 767.09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从立项批复到合同的签订和组织施工,能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执行。工程财务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实际情况,但存在超概算投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6 529.78元。 (二)超概算投资471 767.0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要求如数核减,按审定金额结算。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新化中学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多计的工程款已如数核减;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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