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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平县审计局关于新平县建兴乡建兴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审计结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2-09 11:02   点击率:178打印】【关闭

2016年新平县审计局关于新平县建兴乡

建兴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1日,对2016年新平县建兴乡建兴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工程概况

2016年新平县建兴乡建兴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玉溪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玉财农综〔2016〕30号)及《关于2016年新平县建兴乡建兴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玉财农综〔2016〕85号)批复:项目总投资6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4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4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08万元。主要建设配套三面光沟渠2条,总长11.2公里;修建田间道路1条,长6.1公里。

该项目建设,由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进行勘测设计,委托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澄江县忠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监理。经公开招标,第一标段由云南永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第二标段由云南合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第三标段由云南通海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于2016年11月16日开工,2017年4月29日完工。

(二)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项目报账资金专户资金来源合计    7 202 000元,其中:建设资金到位6 660 000元(中央资金 3 600 000元、省级资金1 440 000元、市级资金540 000元、县级资金1 080 000元)、收履约保证金     542 000元;资金支出合计3 400 600元,其中:支付工程款3 243 000元,工程监理费101 600元,勘测设计费56 000元;银行存款余额3 801 400元。(详见《工程财务收支表》)。

应付未付工程款(已扣除质量保证金)2 405 798.51元(云南永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 095 011.05元、云南合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1 490.04元、云南通海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49 297.42元);应付未付质量保证金627 644.28元(云南永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6 445.67元、云南合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 165.56元、云南通海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2 033.05元);应退履约保证金542 000元(云南永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88 000元、云南合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85 000元、云南通海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69 000元);应付澄江县忠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分公司监理费25 400元、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勘测设计费14 000元。

二、审定投资情况

该项目,工程结算由新平县财政局委托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核,审定金额          6 276 442.79元。

审计审定投资6 646 442.79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资          6 276 442.79元(第一标段完成2 364 456.72元、第二标段完成1 991 655.60元、第三标段完成1 920 330.47元);间接费用197 000元(勘测设计费70 000元、工程监理费127 000元);其他费用173 000元(项目管理费107 000元、工程管护费66 000元)。(详见《工程投资审定汇总表》)。

三、投资效益情况

2016年新平县建兴乡建兴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 500亩,完成计划100%,其中:水利措施方面,新建错厂沟、错沙沟等2条沟渠,排灌沟总长11.41公里,完成计划的101.88%;田间道路方面,改扩建错纳甲田间道路,总长6.6公里,完成计划的108.20%。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该项目批复总投资666万元,实际到位财政资金6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340.06万元,与到位资金相比,资金使用率51.06%;实际完成投资664.64万元,与批复总投资相比,节约投资1.36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2016年5月,玉溪市财政局批准了项目计划,2016年8月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玉溪市财政局于2016年11月下达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2016年11月完成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并于当月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于2016年11月16日开工,2017年4月29日完工。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灌溉条件,增加机耕面积及节水灌溉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粮食生产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

四、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管理。工程财务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五、审计建议

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和工程建后管护。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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