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42号)精神,拟定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张诚民同志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拟表彰先进个人基本情况 张诚民,男,彝族,1975年5月出生,现任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诚民同志自1998年至今一直从事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守护好新平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扎根基层生态治理工作,履职尽责、开拓进取、久久为功,生态环境保护成绩突出:2020年以来新平县生态环境质量连续保持“基本稳定”,2020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荣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2024年新平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一是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认真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筑牢“哀牢山”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屏障,创新生态空间保护模式,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146.67平方千米,占县域国土面积26.87%,西黑冠长臂猿、绿孔雀等种群和数量呈上升趋势,县境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100%。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以来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8.5%以上;县域主要河流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张诚民同志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新平建设安全底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二、公示期限 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办公室:0877-719286 (二)通讯地址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办公室:新平县平山路33号(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3楼); 特此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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