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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3-09 15:03   点击率:29打印】【关闭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统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2022年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的统计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制定统计普法工作计划。根据市统计局和县委依法治县办2022年统计普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我局制定了 2022年统计普法工作计划。

(三)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先后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进行组织学习;对《国家统计局关于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开展警示教育;统计局党组于4月12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积极参与宪法知识答题活动2022年云南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学习《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法治新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在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新平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平调查队在和睦广场共同主办了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开放日现场共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二十六个不得”以及宣传资料袋共1500余份。

(四)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玉溪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新平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违法责任追究和执纪问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结合新平县实际,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新平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新平办通(20222号】。

(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积极参加县人民政府3月1日召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参加省统计局512日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

(六)认真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按照市统计局的有关要求和《新平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工作,全面完成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主要围绕“四个必查”和“一个重点”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通过开展专项纠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思想认识上得到了提高、二是切实维护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三是依法统计的意识得到提高;发现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依法统计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统计执法监督人员力量薄弱、三是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建设需待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四条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四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七)积极完成其它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自查、整改落实工作;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认真开展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做法的清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做好统计法制报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的上报工作。一年来我县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数据的情况,行政应诉案件为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完善执法人员信息,组织报送了2名同志参加今年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认真开展服务承诺事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八)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玉溪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统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新平县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以及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举行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的规定,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本年度主要从三个方面的统计执法检查:一是全省统计执法检查,由省统计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我县抽取检查对象15户;二是全县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我县抽取检查对象10户;三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我县抽取检查对象5户。全县共抽取执法检查对象30户,专业涉及工业、建筑业、能源、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和企业研发。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特别是其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偏高的企业;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落实情况等。全面组织开展“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开展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方式简单,一般停留在周一学习例会上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没有深入调查对象开展宣传、没有充分利用微信、QQ等网络媒体宣传工具开展宣传,统计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2、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基础工作薄弱。表现为统计人员兼职多,企业统计台账不健全,企业统计人员业务不熟,对统计指标含义、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了解不全面依法统计意识不强,导致上报数据有时出现误差

3.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4.部分单位领导依法统计意识不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中还存在侥幸心理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5.没有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国家印发了《监督意见》,统计监督职能还未能很好发挥。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市、县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的问题,认真抓好依法统计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和中央三个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做好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三)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我们将从组织领导、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对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监督等方面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强化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部门统计能力。加大对基层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召开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保障源头数据质量,筑牢统计造假源头防控线。

(五)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省、玉溪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统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新平县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以及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举行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好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五)贯彻落实好《新平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工作。

(六)开展好“五经普”法律法规宣传。按照五经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七)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日,统计法宣传日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新平县统计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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