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平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新统计(2024)10号〕文件精神,新平县统计局于2024年8月15日至28日,开展了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执法检查范围重点突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专业重点指标以及全省2023年度各专业统计数据核实发现的数据有异常波动或明显差异企业(项目),执法检查对象数量不少于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统计“双随机”抽查数量或比例;检查方式为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数据失实程度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 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业和规上工业、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房地产等专业2024年1—7月份的产值、营业收入等指标,重点检查:数据失实程度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 二、执法检查的对象 本次执法检查的对象分为三类:一是执法检查,全县抽取执法检查对象10户企业,分别是:新平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玉溪志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玉溪高漠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新平金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药控股(玉溪新平)有限公司、新平水云间商贸有限公司、新平聚呈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平德康饲料有限公司、新平甬福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二是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户企业,分别是:新平水云间商贸有限公司、新平甬福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户企业,分别是:玉溪高漠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新平聚呈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平水云间商贸有限公司。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原始记录、统计资料、统计台账不健全。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企业能依法提供统计资料、原始记录、统计资料、统计台账健全,能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能按时报送统计报表,但有少部分企业还存在原始记录、统计资料、统计台账不健全的情况。 (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对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三个文件《意见》、《办法》、《规定》精神重视不够、学习不透、领会不深的问题。 (三)未发现其它问题。 四、处理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和中央三个文件《意见》、《办法》、《规定》精神的学习,采取将统计法纳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的培训内容、举办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班、深入企业面对面培训等方式,有效提高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推动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强化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部门统计能力。加大对基层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利用定期召开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基层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普法培训力度和指导力度,将国家制度的要求层层传递下去,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保障源头数据质量,筑牢统计造假源头防控线。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质量。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质量,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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