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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8-27 17:08   点击率:218打印】【关闭

 

为拓展和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制定新平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提升数据质量

对照新修订的级权责清单,调整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分批建立常态化的公共应用数据归集渠道按照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的原则,加快涉及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应归尽归,并以支撑信用监管为导向,切实做好归集数据的清洗、比对和整理入库等工作加强与级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提升数据质量和可使用性。(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205月完成部署,9月底前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

二、提升监测排名

落实好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为主的“7+公示制度,努力实现全县各类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分类监管、检查抽查、红黑名单、审判执行等信用信息全归集,法人(组织)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全覆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零遗漏。积极组织全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接使用全国信易贷平台,抓好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清理,大力推动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工作,探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修复工作,杜绝滥用信用手段,信用应用泛化等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205月底前完成任务分工,8月底前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

三、推广“信用+政务服务”

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和共享。接入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公示服务,并结合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公共信用核查机制,积极拓展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服务环节的实际应用,为守信主体提供更多的便利化措施。(牵头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具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206月底前完成部署,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推进“信用+市场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部署,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大力推广使用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全面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206月底前完成部署,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按照“谁认定、谁受理;谁修复、谁报送”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国家、省和市规范性要求制定本区域本行业工作方案,有序组织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并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206月完成部署,持续推进。)

六、健全完善联动协同机制

以应用协同、数据联动为导向,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日常联络和情况通报机制,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据职责抓好落实,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企业自治、全社会协同共进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限:20205月完成部署,持续推进

七、进一步加强信用宣传

要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主题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地向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市场主体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诚信兴商经营理念。要积极归集信用典型案例,主动推送至“信用中国(云南玉溪”网站,并对行业、部门信用建设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在宣传的同时进行诚信教育,进一步营造城市守信、履约践诺的良好社会氛围。以“信用中国(云南玉溪”网站为基础,提升信用平台的宣传展示能力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强化考核约束

参照执行《新平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分工方案》,从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及共享、信用信息应用、联合奖惩、工作推动和保障等方面开展考核。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健全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加强基础研究

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城市信用工作座谈会、培训会,加强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先进经验的考察学习,认真研究分析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注重总结和挖掘我县在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中具有创新、特色的做法和经验。(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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