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双融合、双促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根据省民宗委《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新平县被列入全省第二轮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之一,开展“率先发展、全面小康”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 5月26日--27日,市民宗局、市财政局有关领导等组成的验收组,对新平县创建云南省第二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示范创建项目(点),实地查看了戛洒南蚌社区大槟榔园花腰傣民族文化传习室、旋涡小组少数民族特色村、水塘万亩蔬菜、生猪交易市场示范项目、平甸磨皮彝族花鼓传习馆、古城街道阿波左民族特色村。查阅资金使用台账及相关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后。验收组组长、市民宗局副局长解永辉表示:新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立足实际,科学谋划,按照“双融合、双促进”的要求,围绕“率先发展、全面小康”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项目资金,狠抓民族经济发展,突出民族特色文化,注重民生改善、构建社会和谐,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检查验收组通过听、查、看、访,一致认为,新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验收为优秀项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峰等领导陪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