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创业小额贷款贷前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2-26 08:12   点击率:266打印】【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63号)规定,经审查,共有11名贷款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现将拟推荐的贷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7日,如对公示的贷款人贷款资格有意见或举报,请向新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通信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8号

邮政编码:653499

联系电话:0877-7016539  0877-7011808

联系人:李勇

附件:《创业小额贷款拟推荐人员名单》

     

发布单位: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创业小额贷款拟推荐人员名单

推荐部门: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序号

贷款申请人

性别

身份类别

创业项目

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贷款额度

期限

1

张福良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水果销售

漠沙镇集贸市场8排4号摊位

20万元

3年

2

普海英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理发服务

新平县扬武镇文明路9号

10万元

3年

3

张自国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土鸡饲养

扬武镇丁苴村委会毛木树28号

20万元

3年

4

王云东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蔬菜烤烟种植

新平县平甸乡费贾村委会大费贾组

10万元

3年

5

余正平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蔬菜烤烟种植

新平县平甸乡者甸村白鹤塘23号

10万元

3年

6

殷英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电信业务

新平县扬武镇龙泉路14号

20万元

3年

7

普有成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

扬武镇龙泉路1号

10万元

3年

8

张正明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红糖销售

扬武镇丁苴村委会土主河37号

10万元

3年

9

普云峰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猪的饲养及销售

扬武镇东大街26号

20万元

3年

10

张丽华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水果种植

漠沙镇双河村委会岩子脚小组

10万元

3年

11

杨范花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牲畜饲养

新平县扬武镇尼鲊村委会白租拉汉寨

10万元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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