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0〕-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现将《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做到部署、检查、督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 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 次集中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要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2020 年7 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细化方案,市级组织开展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及信息发布业务培训;9 月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梳理,目录编制、复核、验收、备案及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等工作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检查和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激励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基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尚未纳入考核的应在2020 年内纳入。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工作及完成承担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对本系统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培训指导和跟踪评估。 附件: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清单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附件: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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