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面对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平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贸易经济持续恢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各项指标增势喜人。 一、批发和零售业增势强劲 2021年全县实现批发和零售业销售总额2100251.1万元,同比增长41.3%。 其中,全县批发业销售总额1173207.4万元,同比增长57.7%,增速排名全市第一;全县共6户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单位)实现销售总额1006247.1万元,占全县批发业销售总额的85.8%。 全县零售业销售总额927043.7万元,同比增长24.9%,增速排名并列全市第二;全县共20户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单位)实现销售总额129531.4万元,占全县零售业销售总额的14%。 二、住宿和餐饮业快速发展 2021年全县实现住宿和餐饮业营业总额201470.4万元,同比增长30.4%。 其中,全县住宿业营业总额25559.1万元,同比增长29.5 %,增速排名全市第三。全县共9户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单位)实现营业总额6128.4万元,占全县住宿业营业总额的24%。 全县餐饮业营业总额175911.3万元,同比增长30.5%,增速排名全市第七。全县共10户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单位)营业总额4721.1万元,占全县住宿业营业总额的2.7%。 三、消费市场稳步恢复 2021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3226.6万元,同比增长13.6%,增速排名全市第一。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05886.4万元,增长3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全县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49980.7万元,同比增长14.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3245.9万元,同比增长11.3%。 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实现209591万元,同比增长10.9%;商品零售实现683635.6万元,同比增长14.5%。 总的来看,2021年全县贸易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主要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贸易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县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着力畅通贸易经济循环,奋力作为、全力冲刺,促进贸易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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