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冲击,新平县贸易业在主要指标同比下滑的条件下,各方面加大稳增长力度,积极推进物流保通保畅,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推动贸易经济企稳回升,保证了二季度实现正增长。 一、上半年贸易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消费市场受到较大冲击。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以及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消费市场逐步回暖,零售市场销售明显改善,实体店铺经营向好,贸易市场显现出逐步恢复态势。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上半年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5734万元,同比下降8.2%。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7688.3万元,同比下降42.4%,较一季度增长20.1%,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7%。 (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 全县批发业销售总额604924.9万元,同比增长19%。全县共5户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实现销售总额527859.9万元,占全县批发业销售总额的87.8%。 全县零售业销售总额402080.2万元,同比增长3.3%。全县共23户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单位)实现销售总额12910.6万元,占全县零售业销售总额的3.2%。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全县住宿业营业总额12065.6万元,同比增长16.6 %。全县共13户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单位)实现营业总额3017.2万元,占全县住宿业营业总额的25%。 全县餐饮业营业总额83927.9万元,同比增长8.4%。全县共15户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单位)营业总额4193.1万元,占全县住宿业营业总额的5%。 二、目前新平县限额以上贸易业现状 目前,全县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及大个体共56户,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5户;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20户,大个体3户;限额上以住宿业企业3户,大个体10户;限额以上餐饮业5户,大个体10户。 据统计,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上半年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增长的2家,同比下降的有3家;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及大个体上半年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增长的有18家,同比下降的有3家;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及大个体上半年营业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均保持增长;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及大个体上半年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增长的有13家,同比下降有2家。 三、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新平县消费市场经受住了疫情冲击,呈现回升势头,积极变化明显增多。但消费市场恢复还面临一些制约因素,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消费模式创新的趋势短期内仍无法改变。 (一)企业经营形势较为严峻,前景不容乐观。 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消费市场还未全面复苏,消费市场消费频率和消费能力明显下降,需求不足,企业经营状况和信心暂时难以恢复到正常水平,经营状况预期堪忧;另贸易市场需求尚未完全恢复,企业资金紧张,难以承担房租等营业成本的支出,营业额与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很大。 (二)消费市场短期内难以全面复苏,消费市场恢复仍需时日。 一是受疫情防控影响,诸多行业不同程度遭受重创,部分企业为维持生存,只发给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收入的不确定性,制约了居民的消费行为,休闲、娱乐、购物等大额消费的支出有所减少;二是旅游较为低迷影响相关消费。人员跨区域流动不畅,来新游客数量减少,与旅游相关的酒店、餐饮等消费受到较大影响,对整体消费的带动力减弱。因疫情防控及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对全县批零住餐形成严重冲击,连带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自年初至今一直负增长。目前境内疫情仍有“死灰复燃”的风险,境外疫情拐点未到,疫情输入压力未减,疫情防控常态化,消费市场回暖仍需要一个过渡。二是网购对实体店冲击较大。随着人们消费习惯的逐渐改变,消费者已普遍接受网络购物,网络购物人数不断增加,发展速度迅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对实体店消费冲击会越来越大。 (三)限额以上在库单位“小、散、弱”,难于形成支撑。 全县限额以上在库单位及大个体数量虽然共有56户,但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小,实力弱,发展后劲不足,很难发挥助推消费增长的作用。缺乏一批大规模、高层次、有品牌的龙头企业,致使限额以上单位主导作用不明显,带动能力不足,影响了社会消费品零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 (四)生活成本增加,消费需求顾虑较多。 今年三月份以来,经济新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贸易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增多、压力加大。贸易市场主体面临较大的成本上涨压力;受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不稳、疫情导致接触性消费受限以及提前偿还债务等因素影响,居民消费意愿降低,终端销售偏弱加大企业生存压力;受疫情影响,贸易业,特别是餐饮、旅游等线下接触型服务业受到冲击,在员工成本等刚性支出的条件下,贸易业生存压力陡然上升。贸易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亟待纾困解难。 四、促进贸易经济市场发展的建议 在疫情多点散发频发的情况下,新平县贸易经济发展持续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贸易经济市场主体作为宏观经济的微观细胞,对于稳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稳住贸易市场主体就成为稳住经济大盘的关键所在。应更加精准地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促进消费提质增效。 (一)着力激发贸易市场主体活力,为贸易市场主体厚植发展土壤。 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渐恢复,还需在营商环境方面下功夫,特别是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市场准入的各种隐性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大力度优化贸易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办照项目审批等时间,推进政务数字化水平,提升政府服务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抓细抓实现有政策。通过巩固传统消费、加快发展新兴消费、提升城市消费、扩大乡村消费等举措,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以更大力度活跃消费氛围。 (二)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多措并举稳住市场主体需求。 加快落实留抵退税以及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助力企业改善财务状况。加大企业稳岗返还以及扩岗补助支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适度缓缴社保费。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力度,政府采购要更多地向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倾斜,降低中小企业投标门槛。在确保商品供应充足的条件下,鼓励发放汽车、餐饮住宿、食品、家电等各类消费券,发挥消费券的乘数效应,缓解短期内贸易市场主体的经营压力。 (三)强化纳限政策宣传,培育发展企业。 一是激发企业和个体的社会责任,加大对相关统计和省、市、县稳增长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大个体的责任意识、纳限意识,消除对纳限工作的抵触。二是发挥好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力量。注重发挥批零住餐行业协会在纳限动员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行业大会、年会等时机举办纳限政策宣讲,让行业协会和商会对会员单位做好纳限引导和宣传工作。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提升限上企业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对贸易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部门职能职责,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分工协作,强化行业监管,形成合力抓贸易的新局面。 (四)降低生活成本,减少消费顾虑。 打造消费新场景,拓展消费新空间,进一步发掘消费潜力。要从更好满足和释放消费需求的角度促进消费恢复,实现消费稳定增长,为经济稳定增长发挥基础性作用。针对消费恢复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打造新场景,推动消费升级,从而促进消费增长。在注重消费引领的同时,要落实好帮扶小微企业举措。受疫情影响,消费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普遍面临收入大幅下滑、刚性成本压力增大等经营困难,要继续加大对困难行业和小微企业的直接救助或补贴,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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