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职责,精准掌握创建工作各项《测评指标》。2023年9月25日县统计局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关于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第168号)的交办通知》和《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督查和“回头看”的情况通报》及县创建办《关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存在问题和不足方面整改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供统计保障。 
会议要求,整改落实工作,以党建为引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测评指标》,对标对表,压实责任。一是对照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测评指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思路、主题和目标任务、措施办法等,确保创建工作方向准,措施实,效果好。二是精心谋划,压实责任。为确保创建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负责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每项指标,每项任务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落实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管理,做好资料收集归档,高质量发展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也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关键之年,同时也是我局申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之年,全体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为实现全县统计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全局要在落实重点任务上持续发力,聚焦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及时研判经济发展态势,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全面解读全县经济发展运行情况。要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有效融入统计各项工作中,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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