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2-11 17:02   点击率:564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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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第二部分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绩效目标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 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一室两股”三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烈士陵园管理所。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在职在编6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设中心主任1名。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人员编制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设所长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保密、机要、信访、维稳、财务(劳动工资)、督查、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有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安置就业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干部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士兵服务管理。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3.拥军优抚股(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园管理所和军供站开展工作。承担新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督促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4.新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新平县烈士陵园管理所。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负责烈士纪念园建筑物和配套设施建设,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悼念烈士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褒扬烈士,教育人民,充分发挥烈士纪念园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承担县革命烈士纪念园、纪念馆讲讲解、宣传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做好革命史料的收集、整理及展示工作。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15有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9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 686.15万元,增收209.5万元,增幅31%,主要是部门职能拓展、增加项目预算、补贴补助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 686.15万元,增收209.5万元,增幅31%,主要是部门职能拓展、增加项目预算、补贴补助标准提高。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5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 666.15万元,增支229.5万元,增幅34%,增长的主要原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及人员经费自然增长。项目支出51.1万元,比比2019年预算数 20万元增加31.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拓展、增加项目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32万元;

210卫生和健康支出129.02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24.3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91.22元,项目支出51.1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240.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54.2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3.83万元;奖金支出14.4万元;绩效工资支出4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17.44万元;住房公积金24.30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4.94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0.85万元;水费支出0.1万元;邮电费支出1.2万元;差旅费支出0.7万元;会议费支出1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万元;劳务费支出6.192万元;工会费支出1.65万元;福利费支出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4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4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支出387.71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10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59.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05万元;

4309资本性支出2万元。

5310本性支出13万元。

四、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9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三公”经费安排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5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20%,减少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19年预算数3万元增3万元,增100%,增长的原因是,车辆老化,年久失修,车辆需大修,提高了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691.22元,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预算数666.15元,增加25.07万元,增幅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51.1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31.1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属新成立单位,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增加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14万元;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护经费比上年增加5万元;涉军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经费增加了5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44.94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0.38万元,增加34.56万元,增幅77%,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县级政府要求,在2019年预算基础上降低20%的机关运行维护费。但2020年预算行政在职人员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增加,故2020年机关运行费总体比2019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负责人工作业务培训会、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乡镇(街道)服务站建设经费:340.000.00元;办公专项经费:70,000.00元;安置就业专项经费:8,212.000.00元。涉军信访维稳设备专项经费:260,000.00元;涉军信访应急处置经费:50.000.00元。

拥军优扶项目

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8,021.132.56元 ;“春节、八一”现役军人慰问金及八一座谈会经费 :777,000.00元;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护经费:730,000.00元。

(五)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全县目前共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6381条,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信息系统数据,确保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应采尽采,对每年增减情况及时反映在数据信息平台上,实现数据信息精准。

2.悬挂“光荣牌”工作,全县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之家”牌匾5630块,每年为退役士兵家庭悬挂“光荣之家”牌匾65块,让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

3.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人社、医保、财政、国资、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在政府网站发布《新平县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问题的通告》,年度完成200人符合政策适用对象的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现应保尽保,让退役军人充分享受党和国家的利好政策。

4.开展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和信访维稳工作。围绕重点节点,主动做好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为退伍老兵开具到县外祭扫证明,接待县外到新平县祭扫人员,全县166个单位8978人次到县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确保全县涉军人员无一人赴省进京到市越级上访,稳定全县涉军群体,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5.扎实开展双拥工作。按时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现义务兵家属优待100%全覆盖;发放优抚对象、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城镇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退休金;发放现役士兵立功受奖奖金;开展一站式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开展“八.一”、春节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和驻新军(警)部队官兵,召开县乡村双拥座谈会;组织10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活动,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登记年度退役士兵,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组织举办退役军人适应工作岗位能力培训,组织退役士兵参加企业现场招聘会,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搭建与用工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第三部分: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

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本级)

十二、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3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公开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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