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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来源: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3-09-12 10:09   点击率:100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新政办通〔2019〕31号)要求,按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核确认,现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主体有关信息情况予以公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李美艳

执法区域:新平县

执法类别:卫生健康

办公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4号

监督电话:0877-7011081

邮编:653499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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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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