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关于新平县丙坡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0-16 11:10   点击率:292打印】【关闭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107日作出《关于丙坡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3412号),审批同意新平县丙坡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平县丙坡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征收土地范围涉及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龙河社区居民委员会、曼勒社区居民委员会、鱼塘村民委员会、坡头村民委员会,扬武镇马鹿寨村民委员会,平甸乡小石缸村民委员会。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共涉及集体土地总面积1.1950公顷。其中漠沙镇龙河社区居民委员会丙帽村民小组0.0300公顷、那允村民小组0.0200公顷、拉能村民小组0.0150公顷、丙乙村民小组0.0050公顷,曼勒社区居民委员会曼鸟村民小组0.0200公顷、曼憨村民小组0.7000公顷、中底村民小组0.0150公顷、下索铺村民小组0.0150公顷、曼勒村民小组0.0050公顷,鱼塘村民委员会松树山村民小组0.0100公顷,坡头村民委员会新村村民小组0.0200公顷;扬武镇马鹿寨村民委员会热水塘村民小组0.0600公顷;平甸乡小石缸村民委员会尼底冲村民小组0.2800公顷。

四、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387号)执行。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办法和保障途径

本次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补偿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六、征收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征地现场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新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及平掌乡人民政府实施

特此公告。

附: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20231016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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