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政办发〔2021〕17号新平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论证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9-29 16: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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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开展,加大科学招商选资力度,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协调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新平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力度,集约项目用地,推进项目落户进程,为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实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规定评审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是否符合新平县“3+4”主导产业;是否符合项目所属产业的发展规划,项目有无发展潜力;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用地政策,项目选址区域布局是否合理;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是否达到既定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就业等相关要求;评估项目达产后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投资商有无资信度、投资实力等。
(二)罗列项目投资人应提供的评审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与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消防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资金筹措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三) 制定评审程序:主持人提出评审要求及注意事项;投资人或项目投资单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到会人员发表评审意见;投资人或咨询设计单位回答相关问题并签署证实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逐一表态发言;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政策原文: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qtwjxpxzfadmin/20210924/1289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