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着力打造一流执法队伍和执法环境,努力推动新平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结合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局党组在第八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第一、二、三卷作为一个整体,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辅导读本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平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局党组在第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军民融合和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国之大事抓得紧而又紧。要浓厚拥军氛围,高质量推进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要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协同配合,大力开展双拥工作,持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3)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中央作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的重大判断,持续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推动市场监管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市场监管领域高水平人才高地。 (二)开展全体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参会周一例会学习时间传达学习各类政策法规与文件精神。1.传达学习《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3.《习近平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 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研究部署抓紧抓实疫情防控重点工作》;4.《习近平: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5.《习近平: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 推动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开辟新境界 实现新飞跃》、《习近平论宣传思想工作》;7.《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主抓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分别于2022年2月22日和2022年7月25日两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别是对案件查办、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组织专题研究,由分管领导抓部署,具体股室抓落实,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利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全体人员例会等,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使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能够做到依法行政。 三、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和落实情况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交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所需资料。 1.下放登记权限。通过授权的方式,2002年下放个体工商户登记权至各工商所(分局)办理,至今一直下放到各市场管理所办理,2015年至今食品经营许可下放到各市场管理所办理,城区三个所集中到县政务中心办理。 2.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行四十项证照整合,共享信息填报,将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一批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各相关部门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 3.推行全程电子化。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登记整合并入企业登记环节,将办理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4.强化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是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性和权威性。 5.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开展工作,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前,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为12项,已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各项举措。一是建立涉企证照改革目录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审批部门沟通与协调工作机制,主动与审批部门对接沟通,从审批部门、审批层级、证照关系等多角度对“证照分离”事项进行梳理,与各部门逐项对表。规范涉及登记事项的经营范围,形成《“证照分离”事项登记指导目录》,并根据“证照分离”事项调整情况及时调整目录内容。同时,做好前置审批目录、后置审批目录和“多证合一”改革整合证照目录的更新和发布,逐步建立完善涉企证照目录动态化管理机制。 二是做好企业登记信息部门共享推送工作。“证照分离”事项中,属于我局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要求,认真履行好“双告知”职责;对于不属于我局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事项但与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事项,按审批、主管部门要求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于审批权限属于国家级审批部门的,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级人民政府的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发布,方便审批、监管部门查询获取。三是强化部门反馈信息归集和公示。积极推动部门信息反馈机制,协调审批部门在收到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的企业登记信息后,及时反馈接收情况。推动各审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完毕相关许可证后,实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省级人民政府的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将办证信息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反馈信息统一归集到企业名下,实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码贯通”。 7.厘清监管职责,推进综合监管。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类事项,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强化日常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厘清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防止“自由落体”。在此基础上,围绕监管需求,有效整合所涉监管执法部门,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系统集成,实施监管执法的流程再造,积极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依托“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各监管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8.强化信息归集,加强风险研判。根据《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公示各部门登记、许可、备案等准入信息和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监管信息,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信息互联共享推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业务协同、部门间执法联动和社会共治。强化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重要作用,整合监管执法、网络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形成监管大数据,提高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开展对监管风险的多部门联合研判,提高发现、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推进社会协同治理。 9.加强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惩戒。不断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对特定的“黑名单”市场主体在相关领域的准入环节启动实质性审查,增加失信者进入市场的成本。 10.截至2022年10月31日,我局完成行政处罚案件220件,其中一般程序的164件,简易程序的56件,完成市局计划161件的136.66%,完成县级计划280件的78.57%,罚没收入 73 万元。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 1.制定《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罗列出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任务分解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了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执法信息。一是公示了执法主体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我局68名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所在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执法证件号码等信息已全部公示。二是认真梳理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救济渠道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8类,共计180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621项、行政强制49项、行政检查74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11项、其他行政职权28项,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350项,“追责情形”共计9932项。清单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三是制作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进行公示,在办事窗口摆放纸质版的范本、办事指南、业务手册供办事群众阅览。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内容涵盖了受理范围、设定及办理依据、实施机关(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件类型(即办件、承诺件)、受理方式(窗口受理、网上受理)、许可条件、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结时限、办理流程、咨询服务(窗口咨询、电话咨询:0877-7017950)、办理进程查询(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监督投诉(窗口投诉、电话投诉:0877-7011293网络投诉)、执法程序、办事流程示意图。四是持续推进全程电子化、“一窗通”网上办理企业平台,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新模式,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及一窗通平台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逐步实现营商环境改革“123456”目标。网上办理流程、操作方法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和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公示,办事窗口摆放操作流程图。五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3.上年度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数据统计汇总。因措施有力,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大众投资创业热情持续激发,全县市场主体增量明显,截止2022年10月31日,新平县共有市场主体36446户,比2021年底净增6057户,完成净增任务5000户的121.14%,超过目标任务830户。企业4394户,比2021年底净增889户,完成净增任务843户的105.46%,超过目标任务46户。其中,农业企业1402户,较2021年底净增416户,完成净增295户目标的141.02%,超过目标任务121户;工业企业298户,较2021年底净增58户,完成净增56户目标的103.57%,超过目标任务2户;建筑业企业347户,较2021年底净增47户,完成净增31户目标的151.61%,超过目标任务16户;批发零售业企业1162户,较2021年底净增213户,完成净增267户目标的79.78%,离目标任务差54户;餐饮业企业58户,较2021年底净增19户,完成净增12户目标的158.33%,超过目标任务7户;住宿企业27户,较2021年底净增3户,完成净增7户目标的42.86%,离目标任务差4户;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1100户,较2021年底净增133户,完成净增175户目标的76%,离目标任务差42户。个体工商户31649户,比2021年底净增5106户,完成净增任务4098户的124.6%,超过目标任务10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03户,比2021年底净增62户,完成净增任务59户的105.08%,超过目标任务3户。新设市场主体7395户,完成新设任务5630户的131.35%,超过目标任1765户。我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达138.7户,比2021年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15.6户增加23.1户,高于全国(110.15户/千人)、全省(97.56户/千人)、全市(125.47户/千人)28.55户、41.14户、13.23户。 4.按照《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类别,明确了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了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制度,做到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目前,我局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18台、“录音笔”一只、“数码相机”19台。 四、《法治新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新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法治新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关于转发《2022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新双随机联发〔2022〕1号)、《关于调整新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新双随机联发〔2022〕2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新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新双随机联发〔2022〕3号)、《关于参加“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县级联席会议的通知》(新双随机联发〔2022〕4号)等文件材料,强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五、“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 (一)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我局于2022年1月19日印发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于2022年3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新平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于2022年4月16日印发了《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印发了《新平县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印发了《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新平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我局围绕“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紧扣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费维权、现场咨询投诉、打击传销、反走私、扫黑除恶、综治维稳、食品保健品安全知识、餐饮服务、化妆品知识、医疗器械等知识宣传。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和要点》、《保健食品的“十大骗局》、《老年人用药的五大误区》、《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判断标准》、《安全用药知识问答》、《常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表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宣传册》、《医疗器械安全小常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科学选购保健食品 预防上当受骗》、《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资料》、《版权保护》、《存款保险保护您珍贵的存款》、《2020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宣传手册》、《投资国债 安全理财》、《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业务知识手册》、《人民币知识宣传》、《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征信宣传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防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安全提示》、《防范银行卡犯罪安全提示》等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 (二)利用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颁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普法 我局以“3·15”、“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0世界计量日”、“全民营养周和‘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检查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自媒体平台,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2期,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座和“净餐馆”动员培训18场次,发放公筷公勺、野生菌中毒防控等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材6110册,签订责任书112份,进村入户124户,张贴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张贴2000张,悬挂宣传布标5条,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二是将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中,积极倡导文明用餐,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三是加大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力度,按照节令消费特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截至目前,发布预警公告2期;四是通过云MAS业务平台发送关于诚信经营、制止餐饮浪费、爱国卫生运功7个专项行动、毒性中药材预警、中秋国庆等节令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内容的宣传短信98586条。 (三)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和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我局在第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项检查中,做到监管与宣传、专项整治与宣传相结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5护肤日”、“6·26禁毒日”、“药品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深入学校、社区进行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开展宣传4次。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相关股室负责人、药品监管股全体工作人员共53人参加培训。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制定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新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以局长为组长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本部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法治文化阵地载体运用充分。我局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并在学校、医院、商场超市、酒店、车站、中药材经营门店、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和部门,悬挂横幅、张贴海报、LC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两微一端”等多媒体平台进行刊播宣传,营造法治文化阵地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对本系统人员进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专项教育活动。 3.我局利用周一例会学习时,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专项教育活动做了培训。 六、2023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本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例会会议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大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轮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继续执行好“三项制度”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了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三)继续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普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0世界计量日”、“全民营养周和‘5·20’中国学生营养日”、“5·25护肤日”、“6·26禁毒日”、“药品科技活动周”、“质量月”、“12·4”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讲座,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