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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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新平县公安局
信件标题
暂住证使用期限
信件内容
请问办理一次暂住证可以使用多久?
创建时间
2024-07-25 10:21:08

回复信息

办理进程
已提交成功
2024-07-25 10:21:08
--->
新平县公安局已回复
2024-07-25 10:42:55
状态
审核公开
回复日期
2024-07-25 10:42:55
回复部门
新平县公安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之规定:《云南省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期连续计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回复人
治安大队

信件还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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