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新平县卫生健康局编制印发《新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新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查阅直接搜索信息,或是到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4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还将采取在相关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健康新平公众号等辅助性媒体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新平县卫生健康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新平县卫生健康局申请获取。新平县卫生健康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幸福路24号;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7011081;

电子邮件:xpxwjj@126.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到申请公开页面办理)。 

邮政编码:653499。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新平县卫生健康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新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新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政务信息--云南省政府门户网--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1ea1797a-fa91-4e88-bf15-2c300a125087&pid=ed57ccb2-1b2c-4c8b-950e-c3cf371a4f0e),在线填写《新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管流水号和咨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策法规及综合监督股投诉(监督电话:0877-7013822),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投诉。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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