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编制《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在履行税收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税务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税务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不予提供。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目录

3.通知公告:发不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4.政策法规:税务机关履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5.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等

6.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网址为

http://www.xinping.gov.cn/yxgovfront/newDepartmentContent.jspx?path=xpxzfxxgk&channelId=15892&pageNo=1

);

(四)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采用目录导航方式,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展示,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或链接,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新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方式

1.互联网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选择“提交部门”,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点击“提交”,进行在线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自行下载并填妥《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邮局挂号信等方式邮寄到受理机构,并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直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三)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桂山路16号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7023660

传真号码:0877-7022552

邮箱:xpxswj2018@163.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桂山路16号

邮政编码:653499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新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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