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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1-17 10:11   点击率:12打印】【关闭

  机动车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二、审批条件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新平大道24号

办事窗口:新平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乘车方式:自行。

四、申请材料

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

电子文件

份数

备注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3

机动车来历证明

原件

纸质

1

4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

原件

纸质

1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

原件

纸质

1

6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原件

纸质

1

7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原件

纸质

1

8

机动车安全技术报告

原件

纸质

1

非免检车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复印。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

摩托车反光号牌35元/副

临时行驶车辆号牌(纸质)5元/副

机动车行驶证10元/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或邮递送达

新平县新平大道24号(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771961,监督电话:0877-7771951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新平大道24号(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车管业务)http://www.yxjjzd.gov.cn/

直接领取:车管所业务大厅咨询台、业务受理窗口

 

附件  机动车注册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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