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 X2YN202104200041交办问题简述: 玉溪市新平县境内十余个砂场采砂破坏河道;新增出让26个河道采砂点的采砂权,不利于生态安全,且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地绿汁江和红河干支流;举报人诉求,取缔相关河道采砂点。红河干流涉及砂场有大麻浪砂厂、腊嘎底砂厂、白糯格砂厂、小河口砂厂、老鱼糖砂厂、小六库砂厂、阿迭砂厂;大春河流域涉及砂厂有:大麻卡上段砂厂(现刀村)、大麻卡下段砂厂、者竜乡1#砂厂、者竜乡2#砂厂、者竜乡3#砂厂、者竜乡4#砂厂、斗门河采砂点;小河底河流域涉及砂厂有:小河底河1#采砂点、小河底河2#采砂点、小河底河3#采砂点、小河底河4#采砂点、小河底河5#采砂点、小河底河6#采砂点;绿汁江流域涉及砂厂有:戛立莫1#、戛立莫2#;挖窑河流域涉及采砂点有:挖窑河四级电站沉砂池采砂点、中寨河老花桥段采砂点;麻阳河二级电站采砂点;达哈河采砂点。 调查核实情况: 新平县水利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组织对投诉问题的12个许可证有效期内和新挂牌出让的26个采砂点进行核查,经核实: 新平县2018年启动新一轮河道采砂石专项整治行动,规划河道采砂点20个,依法公开挂牌,出让河道采砂石场17个流拍 3个。目前已到期关停5个,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内12个。经现场核查,2个已停采,10个正在开采,开采均在核准的可开采河道范围内。所涉及的采砂石场河道河势稳定,行洪顺畅,未发生洪灾,2021年1-3月,戛洒江南薅监测段面(出境段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根据水利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2020年编制完成《新平县河道采砂石规划(2020-2025年)》,规划可采区38个,包括2018年规划并出让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内12个点,2021年新平县境内26个河道采砂石点河道采砂石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已发证13个。经现场核查,正在开采5个点,开采均在核准的可开采河道范围内。新规划和出让的河道采砂石点均对生态环境敏感区进行避让。 综上,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1.立即对县域境内的河道采砂石破坏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情况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2.组织专班、明确责任,对已出让并开工建设的采砂点加强监管频次,涉及环境违法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及时督促整改,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规范作业。 3.严格落实汛期安全检查,确保行洪和生态安全,严防生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牵头,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新平分局联合组成问题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此次投诉件的核实办理督促整改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河长(湖)工作制的宣传,避免洪涝灾害对沿河两岸和城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对河道采砂进行统一管理,采砂与疏浚河道相结合,拓宽河道断面,扩大泄洪能力,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起到有利作用。 (三)严格贯彻落实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玉环督字〔2021〕5号)要求,认真开展重点突出环境问题、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交办涉嫌河道采砂环境违法的案件,彻底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健全完善河道采砂石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河道采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河道行洪和生态安全。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及时举报非法采砂活动,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