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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受理编号:D2YN202104270046)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5-02 12:05   点击率:574打印】【关闭

受理编号:

D2YN202104270046

交办问题简述:

玉溪市新平县锦绣路宋寰(凤凰)夏苑小区一楼住户占用小区公共绿地用于种植养殖,影响小区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新平县高度重视该投诉问题,4月28日,市环保督察信访转办件边督边改组、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古城街道办联合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实:

投诉人所反映的“玉溪市新平县锦绣路宋寰夏苑小区”是新平县锦秀路凤凰夏苑小区,位于凤凰夏苑小区与民族广场交界处,所反映的问题具体为城市道路预留用地及小区公共绿地被凤凰夏苑小区6幢一楼4户住户占用进行种植养殖,分别有菜地7块,面积约为60平方米;鸡圈3个,鸡7只。

综上,反映的情况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2021年4月2819:30-10:30,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古城街道办(锦社区)、小区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及4户当事人召开整改工作会。会议明确4户当事人栽种养殖的位置是城市道路预留用地及小区公共绿地,其侵占行为是违规的;会议责成4户当事人于2021年4月29日自行整改,恢复原状。截至4月29日上午11:30,4户当事人已自行整改,拆除鸡圈3个、菜地7块。县城市管理局及时对涉及损毁的绿地进行补绿。

下一步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牵头,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新平分局、自然资源局、古城街道办(锦社区)、小区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联合组成问题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此次投诉件的核实办理督促整改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小区周边的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对小区周边定时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督促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加强小区的日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小区管理各项制度,切实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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