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省级“两污”专项督查问题整改清单指出,新平县未建立排水许可证核发监管机制问题,现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根据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存在问题 2013年国务院发布施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21号令),但玉溪市至今尚未建立排水许可证核发监管机制,未对建成区,尤其是黑臭水体沿线的餐饮、洗车、洗涤,以及城市重点排水户核发排水许可证,未从严推进“源头治理”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 二、整改目标 对餐饮、洗车、洗涤,以及城市重点排水户进行排查整治;推行排水许可管理,修订完善排水管理办法,开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排水许可证监管机制,每年抽取不同类别一定比例排水户,对排水水质进行检测。 三、完成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为保障新平县城镇污水管网排查和排水户调查及排水许可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生态环境新平分局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平县县城城推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排水管网排查和排水户调查及排水许可工作。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保障管网排查及排水许可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2.地下管网排查情况 为查明县城区地下管线建设现状情况,建立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下管线科学、规范管理,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依据,新平县城市管理实施了新平县城市模型及信息化管理建项目。结合文件要求,以此为抓手,重点对地下排水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包括雨水管道(沟)、污水管道(沟)、合流制管道(沟)、排水暗沟(渠)及其重点排水户、排放口等,进行了全面摸查勘测。已完成对新平县城6.67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内59条市政道路约250千米地下管线探测和数据信息采集,其中排水管线总长98.714千米(污水管线总长48.21千米、雨水管线总长50.504千米),污水管检查井1178个,雨水检查井1171个,进平甸河道雨水直排口72个、污水溢流口3个,县城周边汇入山洪水线20条,城郊管网空白区3处。查明了每一条市政道路地下排水管网现状综合情况,包括管道性质、连接关系、平面位置、标高、管径、材质、水流方向等基础信息以及排水系统的雨污混接、错接、断头管、大管接小管、管网空白区等实际情况,查明雨污错混接点1530个。同时,完成数据处理和融合,建成可视化实景三维模型,以物联网技术实现“一张图”可视、可查、可控、可管。 3.地上排水户调查情况 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分批启动”的工作原则,并以市政道路地下管网改造为契机,先行对新平县太平路和平山路沿线两侧的餐饮店、理发店、洗车铺、宾馆酒店、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重点行业户排水情况开展了调查。不断摸排探索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全面开展。累计完成调查1500余户,一一对应摸清“地理位置、排水户名称、排水户类型、所有权人或经营者、联系电话、污水接出坐标、污水接入坐标、管线材质、管线埋深”相关信息,并建立了信息电子档案,为排水许可管理做足准备。 4.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 认真研读《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经多方咨询、比对,请示上级审核把关,完成《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正副本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排水户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排水户排水隐蔽工程质量合格承诺书》制作200 套。 5.本着先行试点,全面到位的理念,从上千户排水户调查结果中挑选出具有代表性,涵盖餐饮、工业、医疗、酒店、汽修、机关单位等各领域的20户单位组成首批许可证核发对象,采取上门入户方式采集信息,录入表单和证书进行排水许可证核发。截至9月20日,完成新平中云食品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厂)、新平广浩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新平金茂大酒店、新平康茂医院、新平傣家乐饭庄等10个单位排水许可证办理核发工作。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877-7017880。 新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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