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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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业、信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产业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产业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

4.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承担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强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产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电力供需协调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6.提出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议,指导工业园区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园区扶持项目和资金支持建议。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7.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盐业行业管理;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加快发展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加强对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8.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建议;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负责全县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军民科技领域统筹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统筹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职责;指导协调国家、省、市、县专项建设基金军民融合项目,负责军民融合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

9.承担指导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储存环节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10.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

11.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控制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负责工业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

12.拟订信息产业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产业的管理;促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数字经济、电信业务总量的统计分析;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

13.负责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共享、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推动数字应用型、服务型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建设。

14.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5.拟订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干部培训;负责全县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招才引智工作。

16.拟订全县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编制全县科技创新重大科学工程等的规划、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事关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的领域,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全县农业、工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指导协调全县科技创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科技活动,组织实施科技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17.编制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管理县级各项科技创新经费;制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孵化平台认定的申报,编制县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实施管理;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全县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19.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来新平工作的各类外国人才的审批、管理和服务,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交流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92.6亿元,同比增36.7%;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8.2亿元,同比增9.6%;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0.5亿元,同比4.8%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17.8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11.8%,占全县GDP比重达48.34完成电信业务总量24,034万元,同比增28.83%。

2.有序推进纳规升规工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发展作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持续加大对“规下转规上”及新纳规的引导支持力度,围绕年内升规纳规目标任务,建立企业培育库,重点监测有望纳规升规的工业企业,加强协调帮办,做好纳规升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促进重点培育的企业尽快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列,形成工业经济新的增量。1-9月,成功将新平甬福环保有限公司纳规,11月,成功将铠恒矿业、鼎成农业、盛康生物、褚氏农业等4户企业申报为规上企业。年内新增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工业产值0.82亿元。

3.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专项资金。共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21年度玉溪市重点产业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资金等10个项目,申报项目补助资金9,542万元;申报省科技项目10个,申报补助资金3,500万元;申报市科技项目12个,申报补助资金2,418万元。为甬福公司争取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为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争取到省科技厅项目资金500万元,市科技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71.49万元

4.全力做好三大培育工程,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全力做好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民营“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县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2户;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推荐23户中小企业复核申报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3户企业复核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县“专精特新”企业库不断壮大

5.全力协调支持通信运营商抓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级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批复项目4G基站建设22座,农村移动信号得到进一步改善完成新平城西至戛洒高速路段基站建设61个,实现大戛高速通信网络全覆盖。完成县城景区、乡镇5G基站建设127座。全县建成移动通信基站2,265座(含共享站址),手机用户27.2万户,传输光缆总长度1.66万皮长公里,宽带用户6.99万2021年新平出口总带宽420G全县共建设18.1万个光纤端口具备千兆宽带接入能力,重点场所已实现光纤入户,年底将完成县城区域宽带覆盖能力的改造扩容,实现千兆宽带的覆盖。

6.以科技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培育高企认定2户,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户,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户。建成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余永富院士工作站、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蕴博院士工作站、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王光谦院士工作站和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云南省程运江专家工作站共4个院士专家工作站;与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大学农学院等高校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8个;完成2020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申报10户4.45亿元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3.897亿元,比上年增1.947亿元

7.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适时对煤炭、已建成水电站、民爆等重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开展水电站汛期安全检查2次,共检查水电站26个,共查出安全隐患36条,整改到位36;二是加强民爆安全检查。共组织民爆物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6次,发现一般隐患12条,整改到位12;三是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18工业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一般隐患9完成隐患问题整改9条;四是认真组织开展煤炭资源安全巡查工作。新平鑫福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比里河煤矿2020年6实施整体关闭退出,7月完成现场关闭任务。2021开展煤炭资源安全巡查2次,未发现私挖乱采、死灰复燃情况;五是依法依规配合应急救援部门处理好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7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17万元,占总收入的99.4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4万元,占总收入的0.56%。与上年对比减少8,191.31万元下降89.33%,主要原因2021年度中央、省、市对企业的政策性补助收入资金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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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07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31万元,占总支出的25.03%;项目支出2,307.71万元,占总支出的74.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745.26万元,下降60.66%,主要原因2021年度中央、省、市对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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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0.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调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0.50占基本支出的9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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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7.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74.92万元,下降67.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省、市对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资金支出减少。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100.00万,占项目总支出的91.0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6.59万,占项目总支出的0.72%;金融支出191.1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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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对比减少4,749.72万元,下降60.72%,主要原因2021年中央、省、市对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0.2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2,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3%。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10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3.7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04万元,死亡抚恤支出76.4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3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6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48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77.8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4.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19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重点企业贷款贴息191.12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7.8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万元,完成预算的5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6万元,完成预算的7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预算的30.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控接待标准,拒绝超标准、无公函接待,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04万元,下降3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5万元,下降2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9万元,下降56.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控接待标准,拒绝超标准、无公函接待,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6万元,占75.26%;公务接待费支出3.80万元,占24.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企业申报项目,项目备案,协调、汇报工作;省市领导督查、调研、指导及汇报工作,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减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劳务费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度未发生工会经费支出;三是严控接待标准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1万元、水电费0.77万元、邮电费1.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1.56万元、差旅费2.1万元公务接待0.93万元、劳务费13.97万元、福利费2.99万元、其他交通费10.68万元等保障部门运的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42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71万元,固定资产277.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08.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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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1

(三)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73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105450217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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