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2-08 15:02   点击率:54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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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业、信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产业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产业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

4.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承担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强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产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电力供需协调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6.提出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议,指导工业园区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园区扶持项目和资金支持建议。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7.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盐业行业管理;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加快发展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加强对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8.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建议;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负责全县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军民科技领域统筹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统筹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职责;指导协调国家、省、市、县专项建设基金军民融合项目,负责军民融合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

9.承担指导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储存环节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10.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

11.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控制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负责工业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

12.拟订信息产业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产业的管理;促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数字经济、电信业务总量的统计分析;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

13.负责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共享、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推动数字应用型、服务型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建设。

14.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5.拟订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干部培训;负责全县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招才引智工作。

16.拟订全县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编制全县科技创新重大科学工程等的规划、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事关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的领域,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全县农业、工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指导协调全县科技创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科技活动,组织实施科技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17.编制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管理县级各项科技创新经费;制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孵化平台认定的申报,编制县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实施管理;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全县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19.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来新平工作的各类外国人才的审批、管理和服务,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交流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工业和技术创新股、工业经济运行和节能股、中小企业股、科技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县数字经济中心

2.新平县新型工业化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抓实工业投资和项目建设,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数字新平建设,努力提升工业对全县经济的支撑作用。

1.强化运行监测,确保工业经济稳中有进。认真做好每月经济运行监测,准确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和企业运营动态,准确分析研判经济运行走势,全力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增强经济运行的预见性和有效性,及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产业升级。抓好传统支柱企业技改升级,以仙福公司产能置换技改升级为中心,实施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焦化、带钢、不锈钢及高性能合金钢等配套项目建设,不断延伸钢铁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做强钢铁产业基础;加快推动重工业向大开门片区聚集,力争将大开门片区打造成为集矿冶及加工业服务、仓储物流集散服务、产业配套为一体的工业聚集区,为云南绿色钢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和服务支撑;加快推进22.00万平方米通用型标准化厂房招商引资工作,真正实现园区土地利用集约化、工业产业集群化,力争早日形成经济增量。

3.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成立新平县数字新平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数字新平建设;谋划新平县数字经济发展,编制新平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广应用工作,以规上企业为重点先行先试,逐步开展物联网、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解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典型示范,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引导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指导服务企业数字化应用项目申报,打造新平数字应用先行标杆,重点抓好数字应用典型案例评选、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试点项目、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资源池、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等数字化应用项目申报。

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项目申报。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申报条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申请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养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等,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积极做好高企及科技型企业的深度挖掘和服务工作。加强落实好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同时抓好正在实施科技项目的跟踪问效。

5.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助企纾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稳定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减税降费,规范清理涉企收费,确保惠企减负政策真落地、早落地;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全面发展;鼓励企业加强上下游协同发展,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畅通产销链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发挥部门能动性,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分析与服务,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更大生产产值。

6.持续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做大工业经济总量。认真梳理拟纳规升规企业培育库,明确纳规升规时间进度表,抓实纳规升规企业跟踪与服务工作,在抓大扶小”、“稳链”、“育新上下功夫,鼓励与引导企业加大创新、转型升级力度,提升企业产品结构和附加值,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对工业经济的贡献力。

7.强化党的建设,凝聚干事创业的合力。深化政治思想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持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和实践活动,巩固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建工作与经济业务、安全维稳、法治政府、疫情防控等工作相结合,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全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争当转型发展的排头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4.5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99.69万元,下降56.08%,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预算比上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4.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4.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4.59万元(本级财力704.5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99.69万元,下降56.08%,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预算比上年度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4.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5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等调整;项目支出8.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5.64万元,下降99.11%,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预算比上年度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8.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 死亡抚恤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0.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50501行政运行474.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等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6.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5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3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2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2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依据(新办通〔2020〕10号)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新平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组通〔2022〕21号)文件精神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保障,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84万元,主要用于下辖7个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活动、学习书刊征订、党员活动室维修及设备购置、发放离退休支委补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5.“三公”经费:是指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6万元,下降17.83%,主要原因是减少为完成特定任务目标经费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经调整纳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6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5.76万元,福利费支出3.60万元,邮电费1.60万元,办公费11.28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102.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83万元,固定资产8.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9项,账面原值53.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7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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