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10-25 15:10   点击率:94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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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政许可职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和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抓实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党建工作要点;三是积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严细真实推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制定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计划清单;四是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

2.紧盯目标任务,谋划文旅产业发展

1)抓经济指标,全力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全年完成文旅固定资产投资4.03亿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二是2023年全县共接待游客569.40万人次,同比增长1.61%,实现旅游收入63.97亿元,同比增长16.15%;三是完成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31.60%;四是完成当期限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额同比增长30.38%;五是完成限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同比增长25.50%;六是完成住宿业纳限4户,超额完成年初下达2户的任务数;七是完成哀牢山石门峡景区申报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待省市专家评审,戛洒耀南村完成省级金牌旅游村申报,新寨村曼雅小组入选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完成10座旅游厕所质量评定,完成2户等级民宿评定、2户乡村新型文旅融合示范户四星级评定。

2)抓项目建设,产品业态升级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抢抓云南花腰傣开元森泊度假乐园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3.1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0.95亿元,项目一期于国庆假期实现试营业,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成为文旅消费升级增长的核心产品。加快云筑泊境半山酒店建设,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85.00万元,计划于2024年春节投入运营,可有效提升哀牢山片区接待能力和民宿服务水平。全力实施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一期改造工程,稳步推进哈科底山头旅游设施建设、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等一批乡村旅游新业态建设项目,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业态。

二是谋划实施优势项目。充分挖掘资源优势,认真分析市场需求,筹集280.00万元编制了《新平县旅游产品开发运营策划》,谋划完成戛洒镇花腰傣露天文化生态博物走廊等7个建设项目储备。谋划哀牢山民宿群等5个文旅招商项目,计划总投资5.50亿元。

3)抓市场提振,文旅消费倍增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大文创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深入挖掘花腰傣织锦、土陶、刺绣、竹编、箩卡叠等民族民间手工艺资源优势,着力培育一批文创产品开发企业,引导民间艺人把具有鲜明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资源转化成文旅产品。

二是创新举办民族节庆活动。成功举办“花街节”“赏花节”“沐浴节”“火把节”“服饰文化节”5个县级系列节庆活动,乡镇(街道)开展217项各类活动,共接待游客1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17亿元,有力推动旅游消费恢复增长。

三是打造旅游消费场景。全力打造“高品质酒店消费、花腰傣文化观赏、民宿康养度假、特色饮食消费、十大伴手礼消费、五大节庆活动消费”等6个消费场景。“扬武火烤饼”“新平腌菜”成功入选玉溪市首届“非遗伴手礼”名单。打造特色步行街,戛洒花街入选第三批省级改造提升步行街试点。

四是强化宣传营销,提升品牌影响力。探索“引流入新”新模式,引进艺嘉旅游规划公司、康辉旅行社等旅游经营主体,签订《文旅战略运营协议书》,开展全方位营销宣传引流销售。

4)抓精品线路,乡村旅游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是持续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优化提升省级精品旅游线路。“火红凤凰花 风情花腰傣”赏花民俗之旅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新平县被列为“建设打造10个最美乡愁旅游带”之一。

二是打造一批新的乡村旅游点。依托花街节、赏花节、沐浴节等节庆活动,河口、曼勒、磨皮等一批乡村旅游点逐步开发,黄草坝、三江口等地度假露营游火爆,特色化、差异化乡村旅游产品不断丰富。

3.提质增效公共文化服务,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一是推进百千万文化工程;二是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三是抓实文物保护工作;四是加强“非遗”项目传承保护。

4.加强监管服务,促进文旅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1)加强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开展述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重要论述及法律法规;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活动和各类宣传日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2)加强平安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等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艺创作室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花腰傣民族文化艺术团)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培训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培训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花腰傣民族文化艺术团)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2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518,240.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18,240.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8,259.71元,增长1.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8,259.71元,增长1.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518,240.82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9,587.64,占总支出的56.51%项目支出10,228,653.18,占总支出的43.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9,724.23元,增长1.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340.96元,增长0.28%;项目支出增加232,383.27元,增长2.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保障水平增加,导致2023年度基本支出增加;2023年度第十九届“群星奖”入围决赛作品补助经费等财政拨款的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89,587.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29,325.89元,占基本支出的95.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0,261.75元,占基本支出的4.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28,653.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中央及省、市、县级免费开放资金支出208,550.74元,主要用于“两馆”免费开放支出;

2.党建工作经费支出8,38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相关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资金42,138.00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遗属补助支出。

4.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经费支出335,506.8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全域旅游创建支出;

5.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富春街民居修缮项目专项资金497,832.00元,主要用于富春街民居修缮项目支出;

6.新平县城五星级酒店配套项目奖补资金支出7,738,6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城五星级酒店配套项目奖补支出;

7.新平县花腰傣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挖掘和宣传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花腰傣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挖掘和宣传支出;

8.新平县可移动文物征集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可移动文物征集支出;

9.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3,200.64元,主要用于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10.“新平号”高铁冠名宣传项目补助经费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号”高铁冠名宣传支出;

11.新平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订场馆运维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订场馆运维项目支出;

12.2022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补贴资金支出4,800.00元,主要用于磨盘山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补贴支出;

13.中央及省、市、县级免费开放资金支出7,380.00元,主要用于“两馆”免费开放支出;

14.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专项资金支出607,000.00元,主要用于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支出;

15.第十九届“群星奖”入围决赛作品补助经费18,300.00元,主要用于第十九届“群星奖”入围决赛作品打造支出;

16.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演出补助经费65,511.00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演出支出;

17.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资金11,454.00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遗属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18,240.8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18,259.71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其中: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38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办公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116,11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其中:

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6,314,806.1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7,380.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等办公费支出;

2070113旅游宣传”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相关委托业务费支出;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8,365,757.5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2070204文物保护”支出597,832.00元,主要用于可移动文物征集等专用材料费支出;

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0,200.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支出;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支出2,639,504.8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1,060,636.4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1,55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3,100.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办公费、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7,200.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7,663.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53,592.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3,56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9,800.9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5,059.6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9,484.5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219.07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8,6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88,624.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决算为83,00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72,954.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89%,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00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72,954.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文旅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推进戛洒镇欢乐水世界等重点文旅项目,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出行频次较高,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63.78元,下降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81.78元,下降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2.00元,下降6.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压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压6.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961.04元,比上年减少284,761.02元,下降39.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支出从劳务费调整到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3,600.00元、水费1,835.40元、电费3,000.00元、邮电费8,000.00元、差旅费39,998.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工会经费65,600.00元、福利费28,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727.64元、其他交通费用97,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8,481,919.30元,其中,流动资产250,522.57元,固定资产7,737,372.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494,024.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34,1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7.04平方米,账面原值549,383.9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4,10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029.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029.2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029.2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029.2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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