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2.参与制定新平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做事,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参与、处理社会上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4.参与全县性青少年法规制度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日常工作。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7.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负责管理、指导团县委系统刊物的编发。 8.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及青少年外事、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共青团新平县委紧密结合县情、团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的职能作用。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抢抓五四、六一、建队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团日、队日活动,大力开展“两红两优”和“青年文明号”推选活动;二是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助力省运会、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三是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主要围绕青年创业就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拓宽青少年学习路径等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四是加紧抓全团带队职责。紧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五是着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7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5万元,占总收入的92.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3万元,占总收入的7.17%。与上年收入85.13万元对比减少12.15万元,下降14.27%,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减少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7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7万元,占总支出的72.98%;项目支出21.24万元,占总支出的27.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85.69对比减少7.08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减少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37万元。与上年支出78.75万元对比减少21.8万元,下降27.15%,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4万元。与上年支出6.94万元对比增加14.30万元,增长206.05%,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爱心圆梦大学助学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为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5.20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91万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1.13万元、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8%。与上年支出82.89万元对比减少12.23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6%。主要用于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37.8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42万元,用于支付大学生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5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6%。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9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5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9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13万元,用于贷免扶补购买服务人员工资0.28万元,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0万元,用于贷免扶补宣传培训材料费2.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20.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2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9.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0万元,下降5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6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3万元,占76.8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23.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调研青少年及共青团工作6次共计5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万元,与上年运行经费支出13.66万元对比减少9.04万元,下降66.18%,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64万元、水费0.09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资产总额31.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6万元,固定资产25.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1.33 | 5.76 | 25.57 | 0.00 | 15.43 | 0.00 | 10.14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团县委部门绩效目标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自上而下的任务目标分解,将整体目标分解到个人,明确要完成整体目标个人应该承担的职责。除了完成任务目标,管理者要考虑组织和个人的发展需求。选取好任务目标后,要制定明确的衡量标准和要求。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从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此项目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项目资金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从各项绩效指标执行情况来看,全年完成值和预期值基本相符。所以此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为88分。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省级预算的通知玉财金〔2020〕119号文件》,本次下达专项资金3.90万元。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3.13万元,资金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支付。已支付3.13万元。 (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为了解决青年在创业就业资金瓶颈难题,扶持青年就业创业,2021年,团市委下达我县青年“贷免扶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为68户,能够更好地完成“贷免扶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根据云青通〔2014〕53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系统小额担保贷款专项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本次下达了“贷免扶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40万元,用于支付“贷免扶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人员工资。因资金下拨时间晚,没有及时支付,下年继续使用。 (3)代理记账委托业务费,资金规模小,业务较单一的13家预算单位(编办、防雹办、县妇联、县工商联、县防震减灾局、县党史办、县文联、县直机关工委、共青团新平县委、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县科协、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依据《会计法》第五章第36条“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规定委托县国资公司代理记账。具体由县财政局向县国资公司统一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购买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本次下达代理记账委托业务费1.44万元。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再由预算单位与县国资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由县国资公司提供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纳税申报,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支付。 (4)党建活动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团县委党支部阵地建设,推动党员活动室设施配备更加标准化。同时,为支部党员进行学习、交流、提升提供更多资源,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21年,新平团县委党支部将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富有实效的党支部活动。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7〕324号),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本次下达团县委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活动,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因财政资金紧张,没能及时支付。 (5)预防及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经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决策部署,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多发势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推平安新平建设。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和权益保护工作,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团新平县委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通〔2017〕96号)“根据本地常住青少年人数和工作量,将团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保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文件精神,共青团新平县委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帮助树立法治意识、守法观念和正确的价值观,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机构的作用,推动建立涵盖福利、保护、司法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加强青少年工作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督促检查。 本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0.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会,0.33万元; 2.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志愿服务活动,0.80万元; 3.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0.34万元; 4.开展共青团“两红两优”、优秀少先队等先进典型评优工作,1.01万元; 5.开展“六一”儿童节活动,0.30万元; 6.开展“情暖童心·七彩假期——红色小课桌”活动,0.25万元; 7.开展新平县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暨2022年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培训,2.10万元; 8.开展新平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培训,1.45万元; 9.举行新平县少先队鼓号队展演比赛,3.42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经费已支付6.5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项目:是指立足于教育和保护,用丰富生动、可亲可近、入耳入脑的学习教育方式,对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治疗,提高青少年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201111 团县委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