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4.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落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督促引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的县直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严格党员干部管理,严格审批党员发展,及时督促指导党组织学习落实。统筹开展县直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指导和参与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及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汇报、反映,并配合部门做好工作。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从制度上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进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扎实推进,在各领域党的建设中走在前、带好头、示好范。 2.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和武装头脑。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机关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3.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优势。机关党组织要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机关党建各领域全过程。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党建促乡村振兴,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持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支部设置,落实“三会-课”等制度,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推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权利,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4.以严的基调推进机关正风肃纪反腐。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5.以“四个一流”加强模范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县城复审、文明城市创建、“四级联创”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融入政治建设、业务工作和机关党建为主线,深入开展“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主题实践活动,以“四个一流”的目标推动“两转一强一提升”,促使机关各部门工作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瞄准一流目标。以履职尽责抓落实、凝心聚力促发展、对标看齐创一流为目标,树立学习标杆、行动标杆、担当标杆、作风标杆,大力整治“慵懒散漫浮推”等作风顽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营造“以一流的工作理念用心谋事、以一流的工作标准用情做事、以一流的工作状态用力干事、以一流的工作效率推动落实”的浓厚氛围。二是建好一流队伍。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强化思想建设,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在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具体实践中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执行、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机关见行动”。三是争创一流业绩。党政“一把手”带头要在把准方向、研究政策、学习取经、问题导向、解放思想、底线思维等方面改进方法,组织、推动、参与,精准谋划、周密计划,善于把政策变成思路、把思路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具体项目,推动重点任务、发展指标进入全市乃至全省先进行列,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创品牌出亮点。四是树立一流形象。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切实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推动县委决策部署快落实、真落地、早见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把保持清正廉洁本色作为干事创业基石。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纠治“四风”突出问题,打通“中梗阻”。积极开展“双创”工作,做好节约型机关、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健全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制度,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有力有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现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和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109,527.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527.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2,467.57元,下降16.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6,238.57元,下降10.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6,229.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基本支出收入减少,比2022年减少122,379.07元,下降10.42%;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收入减少,比2022年减少90,088.50元,下降61.05%。其中:2023年自有资金项目收入,比2022年减少76,229.00元,下降100.00%;2023年项目支出收入减少,比2022年减少13,859.50元,下降19.4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109,527.17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047.17元,占总支出的94.82%;项目支出57,480.00元,占总支出的5.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2,467.57元,下降16.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2,379.07元,下降10.42%;项目支出减少90,088.50元,下降61.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比2022年减少122,379.07元,下降10.42%。其中:人员经费减少99,956.66元,下降9.36%,公用经费减少22,422.41元,下降21.14%。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比2022年减少13,859.50元,下降19.4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2,047.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8,413.10元,占基本支出的92.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634.07元,占基本支出的7.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48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党建工作项目经费支出35,676.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春节慰问支出13,680.00元、七一建党节慰问支出9,500.00元,党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支出8,336.00元,离退休支部书记补助支出2,400.00元、支部委员补助支出1,760.00元; 2.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记账凭证填制、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等工作;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经费项目经费支出7,404.00元,主要用于开展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解决死亡职工家属生活困难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527.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6,238.57元,下降10.9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比2022年减少122,379.07元,下降10.42%。其中:人员经费减少99,956.66元,下降9.36%,公用经费减少22,422.41元,下降21.14%。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比2022年减少13,859.50元,下降19.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7,20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6%。其中: “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6,366.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代理记账委托业务费支出; “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816,434.5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基层党支部活动、春节及七一建党节慰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21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9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79,906.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404.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21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622.2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费用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967.1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2,624.5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9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1,90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7,2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6,3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01%,完成年初预算的2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8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99%,完成年初预算的86.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6,3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8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133.00元,增长55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766.00元,增长96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7.00元,增长73.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工作交叉检查工作用车次数和上级部门到基层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工作次数增加,致使“三公”经费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基层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34.07元,比上年减少22,422.41元,下降21.14%,主要原因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321.07元、邮电费4,000.00元、差旅费4,300.00元、公务接待费867.00元、工会经费4,000.00元福利费4,9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6.00元、其他交通费用43,80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376,875.50元,其中:流动资产293,957.20元,固定资产82,918.3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508.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1,66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8601111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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