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0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培训工作职责;负责廉政教育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展厅的布展设计、管理,更新、讲解及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中心的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执纪执法人员驻中心执纪执法时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玉溪市廉政教育基地的教育服务工作;完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基地”为依托,持续深化纪律警示教育,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紧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和正风肃纪反腐工作部署主题主线,聚焦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清风哀牢廉洁新平”主题,坚持以警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以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自律,以县廉洁教育基地为依托,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筑堤坝综合功效,以经常性纪律教育、常态化警示教育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厚植廉洁文化根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堤坝,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截至2023年11月5日,中心共组织开展纪律警示教育80批次、3,473人次,开展《严守“六项纪律”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专题讲座6场次,通报典型案例1次,持续释放监督执纪执法正能量、正效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提高党性觉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守纪律法规,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先后接待红塔区、通海县、华宁县等纪检监察干部参观、接受纪律警示教育,助力助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2.以“分点”为阵地,持续优化驻点服务保障,着力增强审查调查服务保障能力。秉持“服务大局、服务执纪执法工作”理念,积极发挥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服务保障作用,以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助推市县纪委监委执纪审查、案件调查工作。继续发挥“玉溪市留置中心新平缓冲区”驻点留置隔离、驻点健康监测服务保障职能作用,为市县区专案组成员、案管人员、葛井苑物业、看护队员等驻点健康监测提供服务保障。组织施工方、监理方,邀请县保密局、县公安局技术人员等对“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终验。对温湿度屏与摄像头等时间显示校时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协调县电信部门对留置楼、办公楼19个房间(20台电视)的电视信号、WiFi信号进行了检修,并在住宿二楼、三楼加装了WiFi信号源。完成“缓冲区”车位、消防距离,消防通道等标识规划划线后续工作。承接县纪委监委专案“走读式”谈话任务,期间驻点人数204人次。配合机关干部监督室做好驻点录音录像资料的调取(复制)工作。承办了机关工会上半年工会活动。 3.以“提质”为目标,接续延伸拓展教育链条,不断增强纪律警示教育发展后劲。紧跟新形势、新任务,及时传播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制定2023年县廉洁教育基地展厅改版升级实施方案以及廉政警示教育片制作计划。完成对主题墙的重新粉刷装饰,在装饰柱中嵌入一套音响设备,强化重温入党誓词仪式的氛围感、仪式感。完成警示教育展厅2023年改版升级平面设计,共更新更换典型案例57个,并对市县案例采用“素描画像”方式呈现;更新更换“序言”“旗帜引领”“结束语”等内容,使其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最新精神、符合最新要求;新增板块全面展示“清廉云南”建设在新平的具体实践,以“新平之变”彰显清廉之美、清廉之治、清廉之效;与县史志办达成开辟“新平历史上的清廉人物、名人乡贤”板块,讲述11名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为新平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历史人物、抗日英烈、革命先辈、革命烈士、新平籍英烈及在改革开放中为保护新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英勇献身的烈士的事迹,补齐县域家风家教家训短板。完成与专案组、市电视台拟制作警示教育片的对接工作;配合市电视台工作人员完成警示教育专题片的拍摄制作的前期采访工作,完成脚本文案的修改修订工作并投入使用。组织施工单位对廉洁教育展厅老化、损坏的灯管、灯带等进行了更新更换,进一步优化了展厅利用声光电营造警示、震慑氛围效果,增强警示教育的情景化、代入感。 4.以“强基”为根本,全员参加教育整顿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水平。落实“打铁还须自身硬”政治要求和“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纪检监察干部标准,正人先正己,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管理理念,全员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二批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系列活动,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和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中筑牢政治忠诚、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加强中心财务管理,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申报工作;完成中心宣传栏制作,更新更换2022年中心工作情况介绍、工作掠影等内容,全面宣传展示中心工作成果成效;撰写工作信息12条,“清风云南”“云南法制网”采用4条,“碧玉清溪”网站采用9条、《玉溪日报》采用6条,进一步加强中心的对外宣传工作,提升中心工作的辨识度和影响力。派出1名同志到市留置中心参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工作,以“上挂”实训方式提升服务保障审查调查工作业务能力,增强中心在全市审查调查工作中的“贡献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8,603.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8,603.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620.42元,增长1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4,210.42元,增长36.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91,59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委拨入的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及全年的驻点留置案件保障经费收入,导致较上年其他收入减少。本年度将全年物业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拨款项目中,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2,888.81元。其中:基本支出721,068.56元,占总支出的55.34%;项目支出581,820.25元,占总支出的44.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1,958.47元,增长16.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3,657.52元,下降15.64%;项目支出增加315,615.99元,增长118.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物业管理费单独做项目,不在列支于基本支出中,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本年度较上年新增了玉溪市留置场所新平分点运行保障经费、物业管理服务派遣经费等多个项目,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1,068.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2,213.63元,占基本支出的9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54.93元,占基本支出的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820.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溪市留置场所新平分点运行保障项目经费支出24,284.97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分点承接驻点办案期间的经费保障;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运行项目经费支出155,575.28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心日常运行期间的网络、绿化、水电等经费保障; 3.物业管理服务派遣项目经费支出201,9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 4.项目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查处,具体因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8,603.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4%。与上年相比增加344,210.42元,增长36.8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较上年新增了玉溪市留置场所新平分点运行保障经费、物业管理服务派遣经费等多个项目,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9,28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6%。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 “2011150事业运行”支出601,747.7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57,535.28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 “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查处,具体因涉密不公开;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2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227.2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716.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771.8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572.1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2.63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3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6,377.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出国(境)费用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零,全年实行零接待,严格按年初控制数进行“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为零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出国(境)费用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零,全年实行零接待,严格按年初控制数进行“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资产总额14,498,211.75元,其中,流动资产163,000.76元,固定资产9,821,796.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513,414.79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4,324.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97,082.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0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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