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城乡绿化美化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4-03 08:04   点击率:220打印】【关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城乡绿化美化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发改投资备案[2022]269号、备案[项目代码]2212-530427-04-01-16229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新平县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平县城乡绿化美化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苗圃苗木区3处,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共计566.88亩,配套管网、强电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投资估算为6357.75万元具体以实际批准实施为准

2.2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设备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和配合相关机构概、预、结(决)算及跟踪审计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2.1工程总承包管理:建立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项目团队,组织实施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程内容的总协调,督促分包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全面履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职责。

2.2.2设计部分: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招标,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2.3采购服务内容:负责工程总承包范围内项目建设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等工作。

2.2.4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变更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苗圃苗木区,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配套管网、强电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报价的理由

2.3总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357.75万元,其中,估算建安工程费约5042.45万元,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且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新平县。

2.6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57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4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4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成果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相关规定,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及评定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部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部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4.项目经理要求: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5.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或以上建筑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

6.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近三年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申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和银行代发制度,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委托银行通过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等工作。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或存在结算争议等经济纠纷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4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8.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

2)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及所有项目组人员不更换的承诺;若需更换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人;若需更换拟派设计团队人员或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3万元/次/人,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

3)施工单位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4)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

10.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由投标单位自行明确,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4 1  08 002023 4  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4  26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本项目实行“智能开标”的方式:

1)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及附件。

2)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

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4)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现场开标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新平县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址: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锦绣路23号

人:张华

联系电话: 1810877816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平县古城街道团山路16号

联系方式:李春

联系电话:17387768973   0877-708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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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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