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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1-10 15:01   点击率:86打印】【关闭

新平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宣传部  新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新发〔202124)文件精神总结我局“七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结合“十四五”期间财政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现制定《新平县财政局“八五”普法(20212025)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新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的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团结和谐文明富裕的美丽阿克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适应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适应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对法律知识特别是财政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财政改革发展和财政法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和提高依法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财政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与水平,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明确普法重点

(一)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持续开展“服务总目标·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反恐维稳意识。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和创建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以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宪法宣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万家活动,让民法典走进干部群众家庭和心里。

(三)深入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密切联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实际,加强学习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项财政法律制度;围绕财政各项惠民工程,进一步学习宣传各项重大财政政策,要把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实施财政“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相结合,与财政干部岗位培训教育相结合,与财会人员职业教育相结合,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相结合,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和廉政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领导干部和财政干部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财政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法治讲座、日常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治度,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积极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四、对象和要求

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财政领导干部、财政执法人员。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并强化法律知识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大力推进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要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财政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广大干部要积极参与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宣在线活动,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自觉养成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开展财务会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要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广大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税、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其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自觉性。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的力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识度、认同度。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社会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和财政惠民政策,推动财政预算和信息公开,增强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加社会公众对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信息的了解,树立财政部门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影响,推动公共财政建设。

五、工作方法

(一)明确目标,服务大局。要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针对目前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安排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形式,拓宽手段。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治宣传图片展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电子滚动屏、报刊、网络的法治专栏、专题节目和法治系列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做好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等,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普治并举,服务群众。要坚持学法守法用法相结合,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理财的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着眼于广大群众的实际财政法律需求,宣扬财政法律知识和财政政策,引导人民群众了解财政法律知识和财政政策,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分享公共财政建设成果。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新平县财政局“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根据新平县“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根据我局“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排,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报刊、电子滚动屏、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上半年,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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