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提出,国家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强,林业相关政策、项目接踵而至,生态环境不断得到加强。但是群众受传统习惯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影响,林业生态保护依然存在着严峻的形式,保护林业生态依旧刻不容缓。在我镇林业生态保护工作中,出现“五化”问题尤为突出,亟待解决。 一、部分群众理念淡化。 近年来,虽然林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加强,但部分地区群众置若罔闻,依旧我行我素,群众整体素质有待加强!例如:由于对林地的保护补偿(生态公益林补偿)较低,像有些省份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补偿标准已经达到60——100元不等,而现在新平当地补偿标准每亩为15元,实际补助到林农手中才10元/亩;而且漠沙镇林地面积按照2016年二调数据为729267亩,纳入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只有28万余亩,而且没有让林农尝到保护好林地资源后真正的甜头,因此,林农对保护林地的意识淡化,时而有蚕食林地和逐年开荒行为的出现,森林防火宣传的标语、标牌时有遭到人为恶意损毁,虽进行过多次宣传讲解,但效果甚微; 二、责任上虚化。 近年来,虽然在林业部门上成立的部门越来越多,责任越来越细化,然而,有些部门给基层单位的职能不清晰,目标不明确;如:县级层面按照上级部门设立了相应的单位和职能部门:县林业草原局、省森林新平林业局、哀牢山自然保护局、森林公安局。而乡镇林业部门要面对多个局单位,而且业务职能重叠,上级部门职责相互交叉,职责职能不清晰明了。 三、职能上碎化。 随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上级单位成立的部门逐渐增多,与之相对的基层单位要对接的部门也随之增多,各种报表、材料应接不暇,基层单位人员编制较少,工作疲于应对;如:一是森林资源的管理,县级有林政法规科已经在管理林政资源方面的审批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又设立了资源管理股;二是林业管护人员在生态公益林管理中明确规定了按责任区进行管护的责任人员,但新平县作为天然林保护县区,天然林又没有纳入补偿,因此天然林的管护人员就没有了管护费用,但必须要纳入管护,造成了同样一批管护人员要兼顾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护责任,但管护费用报酬和所管护的面积不相等。 四、管护上弱化。 目前,村级林业人员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电脑及手机应用能力较弱,而上级部门的很多材料数据都需要村级林业员收集上报,很多林业人员只能隔三差五奔袭与村与乡镇之间报交材料数据,间接地造成对管护区域的管护力度减弱,且给林业员的财力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五、发展上散化。 随着国家对林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种林业惠民政策不断下达,给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带来了很大的提高,然而,部分惠民工程的“售后”问题亟待解决;例如: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经果林产业,林区道路建设项目随之而来,然而,林区道路目前以一种只管挖路,不管维护的形式发展,林业部门挖通道路以后,经雨水冲刷,一部分品区道路出现了塌方、沟壑等损坏现象,部分村组无力承担维护费用,造成道路起不到应发挥的作用,建议降低林区道路开挖进度,抽出部分经费进行林区道路的管理维护,切实为林农带来发展生产上的便利。 国家重视生态建设,下达了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但是由于补偿标准过低,很大一部分农户不愿意实施退耕还林,如:现补偿标准为1600元/亩(种植补助400元/亩,退耕补偿1200元/亩,含县级筹措100元/亩),现当地荒山地正常流转租金为每亩不低于200至300元/亩,而且每5年都有增幅;不超过5年土地流转租金可以达到甚至超过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标准,而且退耕户还有顾虑退耕还林政策享受以后,土地是否按照林地管理的后顾之忧,因此政策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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