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守牢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2023年,建兴乡细化“三级书记”抓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矛盾纠纷(信访)排查化解纪实表》(以下简称纪实表),有效推进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走深走实。 
把牢“关口”,做实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 《方案》在上级规定基础上,把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放在突出位置,从资金、制度上向小组一级倾斜,在市县“以案定补”基础上,乡级单独配套资金,对基层网格员和小组干部排查发现矛盾纠纷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提高基层组织,特别是小组一级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的内生动力。同时,加强对基层网格员和小组干部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培训,提升矛盾纠纷排查的敏锐性。截止今年7月底,小组干部、网格员排查上报矛盾纠纷135件,比去年同期多40件,同比上升 42%,有效破解了“小事不报告,大事不会处置”问题,确实守好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织密“责任网”,确保层层有人负责 《方案》明确,除特殊敏感案件外,所有矛盾纠纷坚持分级分类处置,对未经村组调解直接到乡级要求调解的,乡综治中心填写《纪实表》,做好分类研判,原则上由当事人(信访人)回到村(社区)进行调处,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经研判村组无法处置的,由综治中心交办到乡级行业部门,乡综治中心一并做好登记和跟踪,实现问题线索归口处置。同时,《方案》明确,对乡综治中心交办后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村(社区)将矛盾纠纷(信访)上报乡综治中心前最后一次要求村党总支书记参与化解,进一步压实村(社区)党组织责任,实现每一起矛盾纠纷(信访)都有人负责。截止今年7月底,全乡矛盾纠纷(信访)排查化解157起,村组化解77起,占比 49%。 
注重“全程留痕”,实现化解集约高效 《方案》明确,辖区内所有矛盾纠纷,都要求村组在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后及时准确填写《纪实表》,并按规定时限优先由小组干部、网格员进行调解。考虑部分小组干部不会调解或者难以调解问题,《方案》压实村(社区)一级责任,小组干部和网格员可将《纪实表》交由村(社区)党组织后,由村(社区)组织调解,分配奖励时对小组干部和网格员上报的人员也给予不低于30%奖励。《纪实表》中要求详细记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时间,纠纷(信访)发生原因摘要,各级调解时间,移交上一级时间和未能化解原因等要素,并做好录音等记录,综治中心接收后将《纪实表》和村组前期收集材料一并交办到各乡级各职能部门,通过“全程留痕”,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资源节约,提高化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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