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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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平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等有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村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的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分析。

5.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农业农村经济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认证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种子(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科技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草场、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计划等有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为农机安全使用提供监理保障。①农机牌证管理:农机牌证监制、农机登记、农机转籍登记、农机操作员考核发证、农机牌证核发、农机档案管理、农机年检年审、农机封存、农机报废与更新管理;②农机安全管理:农机生产与安全作业管理,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安全事故处理,农机违章处理。提供农机技术培训服务。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①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农机技术标准与规范拟定,农机技术推广计划编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②农机试验示范:新农机具引进、农机对比试验,农机质量测试,农机技术储备;农机技术培训;农机信息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围绕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优化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着力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398626万元(现价),同比增7.7%;完成增加值217861万元(可比价),同比增6.6%;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98.54元、同比增9.29%。

  2. 粮食产能稳步提升,粮食安全得到确保。着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调优粮食内部结构,强化增粮科技措施推广,保持粮食生产总体稳定。全年完成粮食作物种植468177亩,实现粮食总产16338.1万公斤。

  3. 畜牧产业实现持续发展。聚力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强力推进4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完成土地调规444宗3712.9亩,完成合作签约115个单元,正在动工88个单元,完工关猪7个单元;启动新化鲁一尼5200头父母代种猪场建设项目建设。全年完成肉蛋奶总产2891.74万公斤,同比增4.93 %;实现畜牧业现价产值111936万元,同比增1.4%。

     4. 水果产业实现稳健发展。依托“滇橙”集团,强化与院校所合作,狠抓柑橘种植技术标准体系和营销体系建设,加大品牌培育,依靠科技提品质增效益,2018年荣获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柑橘)县认定。全年完成水果种植19.26万亩(柑桔11.98万亩),同比增18.3%;实现水果产量14949.48万公斤(柑桔9137.89万公斤),同比增17%;实现产值61337.7万元(柑桔45689.5万元),同比增12.3%。

    5. 蔬菜产业实现扩面增效。进一步调整优化布局,调优品种结构,强化基地建设和新区开发,突出高山蔬菜和秋冬蔬菜开发,蔬菜产业发展进程加快。全年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6.01万亩,同比增0.97%;实现产量3.70亿公斤,同比增3.23%;实现产值4.78亿元,同比增3.64%。

       6. 茶、药产业实现稳步发展。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不断推进茶、药产业化进程。全县完成茶叶种植面积47596亩,实现茶叶产量267.54万公斤,同比增0.9%;实现产值6239.71万元,同比增1.2%。完成中药材保有面积17689亩,其中新植3722亩。全年实现药材产量826.62万公斤,同比增1.7%;实现产值9887.63万元,同比增0.5%。

    7. 甘蔗产业实现稳定发展。抓好全膜覆盖等新技术推广,引导甘蔗产业向基地化、高产化发展。全县实现2017/2018榨季保有甘蔗种植面积10.1万亩(新植27042亩);完成本榨季甘蔗总产量39.01万吨(机榨蔗36.81万吨),实现蔗农收入2.03亿元(机榨蔗1.77亿元、果蔗0.26亿元)。

    8.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不断加快,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产业适度规模经营。2018年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5个、累计达292个,认定家庭农场125家、累计达507家,新认定县级示范社5个和市级示范社2个、累计46个,新评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4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全县示范家庭农场累计167家。全县在农业局备案农业企业有102家,新增12家(其中培育境外投资企业2家),其中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20家(省级8家,市级12家)。规范有

    序地抓好农村土地流转,全年新增土地流转1.16万亩,累计完成土地流转19.7万亩,其中流入龙头企业10.7万亩、种植大户8.4万亩、专业合作社0.6万亩。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新增绿色食品认证8家企业、32个产品,新增有机食品认证1家企业、1个产品,全县有14家企业44个产品获得中国绿色食品认证和绿色食品用标,2家企业2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7家企业9个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认定地理标志产品75户一个产品。“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达8.27万亩,产量10.61万吨,产值7.5亿元。品牌建设得到加强,到目前全县拥有“云南名牌农产品”13个,“云南省著名商标”12个,2018年组织8家企业7个产品申报云南名优农产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本级)

  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经局

  6.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7.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农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4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46,362,857.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21,981.18(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58,249.00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40,876.00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收入对比增加32,155,361.59增加28.16%,主要原因2018年中央、省、市加大项目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农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16,829,309.99元。其中:基本支出58,074,730.22元,占总支出的49.7%;项目支出58,754,579.77元,占总支出的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741,846.36元减少0.63%,主要原因2018年因财政资金困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074,730.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31,382.89,主要原因2018年新平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农机购置补贴14,330,000.00元在基本支出核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354,708.89占基本支出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20,021.33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754,579.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73,229.25元,主要原因2018年新平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农机购置补贴14,330,000.00元在基本支出核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5,632,221.77元,资本性支出1,064,109.00元;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58,24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01,567.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对比减少2,575,012.21元,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96,32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236,526.55,资本性支出59,800.00元

    2.科学技术支出12,128,35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128,350.1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7,84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92,516.0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5,330.00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8,03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83,325.59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44,709.77,

    5.节能环保支出4,483,92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226,156.39,资本性支出257,770.00元。

    6.城乡社区支出24,832,58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3,629,044.1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703,539.00元。

    7. 农林水支出50,131,61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7,005,672.2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20,962.9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54,176.00元,资本性支出50,800.00元。

    8. 住房保障支出3,072,8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3,072,889.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7,054.62元,完成预算的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3,521.10元,完成预算的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3,533.52元,完成预算的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4,472.87元,下降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857.39元,下降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15.00元,下降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8年报废4辆车辆公务用车大幅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3,521.10元,占59%;公务接待费支出233,533.52元,占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3,521.1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3,521.1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下村项目审收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3,533.5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3,533.5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农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6,892.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5,138.09元,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新的工作项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新平县农业局资产总额53,975,918.95元,其中,流动资产44,056,152.08元,固定资产9,919,766.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296,535.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0,497.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74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41.92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100.2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975,918.95 

44,056,152.08 

9,919,766.87 

3,785,960.11 

1,737,922.13 

4,395,884.6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49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49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1111

附件2: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190237452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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