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工作于2014年5月展开,在收集、研究、整理以往工作资料的基础上,按我国地矿行业标准《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及项目地质勘查委托书,结合矿区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1)在开展1:1万地形地质修测、1:2千地质简测的同时,对矿体(层)进行追索圈定。 (2)施工了槽、坑、钻三类探矿工程,并对各探矿工程进行编录系统取样,样品先经矿山化验室化验,对含矿部位、矿带延伸部位及顶底板送核工业209地质队进一步测试,提取10%内检,5%送国土资源部昆明矿产资源监督测试中心外检,据此圈定矿体。 野外工作于2015年6月底结束,2015年7月转入综合研究和资料整理,10月完成勘查报告编写和各类图件编制,勘查范围为矿业权人现持有有效探矿权范围,与初设探矿权范围、已设采矿权范围、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及周边矿权边界的相互关系无交叉重叠。第二次勘查期间,共投入勘查资金500万元(不含探槽施工及样品采集费),全部为矿业权人自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探矿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测量、地质填图、槽探、坑探、采样与测试及地质编录等。目前,玉溪坤沅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探矿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主要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是槽探38条,钻探工程15个,坑探工程17个。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探矿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槽探、坑探等操作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和柴油发电机等产生的废气等。 2、废水:探矿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坑探涌水和固体废弃物淋溶水。 3、噪声:探矿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钻机、空压机、加油机、柴油发电机、车辆运输过程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探矿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槽探及坑探开挖时产生的临时土石方。 5、生态影响:根据实地调查,项目区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及古树名木,用地范围内无国家和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也不属于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区域。项目区内生物多样性较差,其自身调控能力较弱,受人为影响较大。本项目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探矿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槽探、坑探等操作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和柴油发电机等产生的废气等,均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经过自然稀释扩散后,探矿活动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①探矿期间生产废水产生量少,经自然蒸发后,无废水产生,对地表环境影响小;②探矿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6m3/d,318m3/a,主要是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污染物质为SS,通过散排方式排放,对地表环境影响小;③探矿过程出现坑探涌水的可能性小,经现场探勘及询问业主,探矿过程没有产生坑探涌水;④探矿工程产生开挖临时弃土,建设方通过修建拦渣坝将临时弃土堆放于平硐外,并作压实处理,经现场探勘,平硐外的弃土已生长出植被,雨天经雨水淋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淋溶水经多次淋溶后,对地表水造成的影响小。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探矿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钻机、空压机、加油机、柴油发电机、车辆运输过程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其间作业安排时间合理,未接到周边居民的投诉,探矿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弃物:建设方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处置,经现场探勘,项目区没有生活垃圾残留,对环境影响小。 探矿期间建设方虽未设置专门的堆土场对开挖土方进行堆放,但在平硐外的堆场修建拦渣坝进行挡土,并做压实处置,槽探、钻探沿线土方、坑探过程平硐外堆土未发生水土流失现象、植被恢复情况与周围景观基本协调,固体废弃物(废弃土方)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保护措施:探矿期间共破坏植被约220 m2。建设方虽未采取相关的植树种草等植被恢复措施对破坏地表植被进行恢复,但整个探矿工作已经完成,通过长时间的自然恢复作用,项目区已经生在出植被,且植被长势良好(相关植被恢复状况见现场照片图)。探矿活动对项目区所在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经过自然恢复后,影响甚微。今后的管理过程中,加强巡视调查整个探矿区域,查看生态恢复情况,若植被恢复情况不好,环评建议建设方对其进行植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