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任免〔2022〕7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自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干发〔2022〕249号、新干发〔2022〕260号、新干发〔2022〕279号、新干发〔2022〕297号文件精神,2022年12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同意张自华等同志的任免职。 张自华 任新平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鲁元华 任新平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俊明 任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 超 任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薇 任新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应福 任新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新平县公安局者竜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劲松 任新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李 红 任新平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戛洒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李 杰 任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者竜管理所所长职务; 普学理 任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漠沙管理所所长职务; 马恒瑞 任新平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施孟秀 任新平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鑫 任新平县统计局副局长、新平县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免去 者竜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廖应锟 任新平县公安局平掌派出所所长,免去新平县公安局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永波 任新平县公安局老厂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方向泽 任新平县公安局者竜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昱锦 任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戛洒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家皓 任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漠沙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梦 任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者竜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雷 蕾 任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杨仕乾 试用期满,任新平县公安局漠沙派出所所长; 刘迎军 试用期满,任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坚 免去新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 静 免去新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国荣 免去新平县公安局老厂派出所所长职务; 戴忠明 免去新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龙 彪 免去新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刀绍祥 免去新平县公安局平掌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卫敏 免去新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 然 免去新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易海飞 免去新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阿永亮 免去新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朝光 免去新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魏振华 免去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罗 洋 免去新平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晓冬 免去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夏 敏 免去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2年12月23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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