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任免〔2023〕3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枝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干发〔2023〕131号、新干发〔2023〕135号、新干发〔2023〕156号文件精神,2023年10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同意刘枝兰等同志的任免职。 刘枝兰 任新平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徐军钰 任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新平县司法局平掌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 红 任新平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张沛瀛 任新平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新平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李 骁 任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唐 琨 任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琪娟 任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乐彩依 任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杜宜蔓 试用期满,任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志刚 试用期满,任新平县公安局戛洒派出所副所长; 杨晓东 试用期满,任新平县公安局戛洒派出所副所长; 马志平 试用期满,任新平县司法局新化司法所所长; 马 祥 试用期满,任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宏伟 试用期满,任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孟 青 试用期满,任新平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陈 荣 免去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何永进 免去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李晨汐 免去新平县司法局老厂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 雷 免去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吴向国 免去新平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3年10月24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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