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12年戛洒第一中学廉租住房建设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6月20日,对新平县2012年戛洒第一中学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2012年戛洒第一中学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经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新平县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指标的通知》(新发改字〔2012〕22号)批复:2012年戛洒第一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为20套10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85万元,县级资金65万元。工程于2012年9月18日开工,2013年9月23日完工。截至2014年9月25日,共到位资金1 508 000元;累计支付1 503 773.29元。审定投资2 060 487.83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从立项批复到合同的签订和组织施工,能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执行。工程财务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4 870.21元。 (二)超概算投资560 487.8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要求如数核减,按审定金额结算;超概算投资要求建设单位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戛洒第一中学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多计的工程款已如数核减;超概算投资建设单位已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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