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通过初审推荐对象名单公示(新平县) 根据《关于开展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玉发改〔2022〕2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初步审查,提出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初审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审推荐对象建议名单予以统一公示,主要事迹由各推荐单位自行在线下线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31日至2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6日18:00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营商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 徐春文 联系电话:0877—7011464 邮箱:1244296154@qq.com 新平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代章) 2023年1月31日 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 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通过初审推荐对象名单 (新平县) 一、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 1.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新平县扬武镇人民政府 3.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新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二、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个人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备注 | |
1 | 万 强 | 男 | 中共党员 | 五凌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由县发改局公示 | 2 | 邓焱之 | 男 | 中共党员 | 新平县戛洒镇人民政府 |
| 3 | 李文艳 | 女 | 中共党员 | 新平县商务局 |
| 4 | 李文鹏 | 男 | 无党派人士 | 新平县人民政府 |
| 5 | 范玉光 | 男 | 中共党员 | 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 6 | 徐云山 | 男 | 中共党员 | 新平县水塘镇人民政府 |
| 7 | 曹佳妮 | 女 | 中共党员 | 新平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
| 8 | 普正伟 | 男 | 中共党员 |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 9 | 熊爱敏 | 男 | 中共党员 | 新平县政府办公室 |
| 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优化营商环境主要事迹公示.docx
万强同志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主要事迹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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