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粮食购销公司)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2022年3月31日,省审计厅向新平粮食购销公司送达了《云南省审计厅关于送达玉溪市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函》(云审〔2022〕30)的审计报告,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方面发现的问题: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未按要求分开 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承储县级储备粮,同时又经营商品粮油业务,储备运营业务与商业经营业务未实行分离,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未严格分开。 整改情况:2022年7月19日,经新平县人民政府第45期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新平县粮食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开管理实施方案》,根据2022年8月4日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平县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和经营性业务分开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新政复〔2022〕88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8月30前,根据“一企一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运营管理,将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从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划出,由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和监督管理职责,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业业务管理职责,承担政策性业务;并于2022年8月15日登记注册新平县益安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承担经营性业务。实现我县国有粮食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的分开运营管理。 二、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发现的问题:以预售数申报粮油平价销售价差补贴,多领取补贴1.44万元 2012年至2017年6月,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按平价粮点大米、面粉、油的预售数向新平县财政局申报领取粮油平价销售价差补贴过程,多领取补贴1.44万元。 整改情况:2022年3月25日已将多领取价差补贴1.44万元上缴到指定账户;公司进一步规范各类补贴申请程序,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各类补贴,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漠沙粮油交易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 整改情况:2022年3月14日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公司作出了约谈、提醒的处理;公司组织了对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相关知识和公司基建管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7-7018765;电子邮箱493742@qq.com 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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