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各就业帮扶车间: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精神,现将申报新平县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一)新平县辖区内正常经营、已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 (二)吸纳5名以上(含5名)脱贫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三)企业对公账户按月支付脱贫劳动力工资的有关凭证(所吸纳的脱贫劳动力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新平县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 二、申报材料 (一)《玉溪市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玉溪市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含务工时间、发放工资情况)复印件。 (四)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表、劳务协议复印件一份,企业对公账户按月支付脱贫劳动力工资的有关凭证复印件一份。 (六)吸纳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由脱贫劳动力户口所在地审核认定)。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就业帮扶车间申请人或委托人将所需资料提交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初审。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核实经营、吸纳脱贫劳动力情况。初审同意后报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复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提交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四、补贴标准 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1个月以上,按照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五、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877-7016267。 注:以上所提的“脱贫劳动力”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附件:玉溪市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申请审批表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玉溪市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申请审批表(附件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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