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安局 2022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1、违法行为人童某某于2022年8月22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童某某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童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2〕41号。 2、违法行为人舒某某于2022年8月23日因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舒某某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舒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2〕11号。 3、违法行为人郭某某于2022年8月24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郭某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郭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07号。 4、违法行为人朱某某于2022年8月24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朱某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朱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社区戒毒三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08号。 5、违法行为人袁某某于2022年8月26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袁某某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袁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26号。 6、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2年8月26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27号。 7、违法行为人李某于2022年8月2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2〕12号。 8、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2年8月27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禁毒)行罚决字〔2022〕1号。 9、违法行为人曹某某于2022年8月28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曹某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曹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09号。 10、违法行为人马某于2022年8月29日因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马某的猥亵他人违法行为给予马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2〕42号。 11、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2年8月30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王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社区戒毒三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禁毒)行罚决字〔2022〕2号。 12、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2年8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某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2〕13号。 13、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2年8月30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禁毒)行罚决字〔2022〕3号。 14、违法行为人郝某某于2022年8月31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郝某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郝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禁毒)行罚决字〔2022〕4号。 15、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2年8月31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10号。 16、违法行为人矣某某于2022年9月1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矣某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矣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社区戒毒三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禁毒)行罚决字〔2022〕5号。 17、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2年9月2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禁毒)行罚决字〔2022〕6号。 18、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2年9月14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某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18号。 19、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2年9月13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和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李某某的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收缴李某某的一把武士刀,对李某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李某某的作案工具一把黑色的小刀,对李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28号。 20、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于2022年9月13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对罗某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罗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29号。 21、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2年9月18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对张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30号。 22、违法行为人陈某于2022年9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陈某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陈某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对陈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2〕14号。 23、违法行为人李某良于2022年9月1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良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李某良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李某良的赌资人民币18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2〕24号。 24、违法行为人李某昌于2022年9月1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昌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昌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李某昌的赌资人民币156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2〕25号。 25、违法行为人达某某于2022年9月1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达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达某某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达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6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2〕26号。 26、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2年9月1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王某某的赌资人民币59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2〕27号。 27、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于2022年9月1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罗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罗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罗某某的赌资人民币38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2〕28号。 28、违法行为人白某某于2022年9月1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白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白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2〕29号。 29、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2年9月16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李某某的盗窃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追缴李某某违法所得的11盆多肉盆栽退还被侵害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23号。 30、违法行为人方某某于2022年9月16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对方某某的盗窃违法行为给予方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24号。 31、违法行为人朱某某于2022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朱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朱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朱某某的赌资人民币66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2〕9号。 32、违法行为人飞某某于2022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飞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飞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飞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2〕10号。 33、违法行为人阳某勇于2022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阳某勇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阳某勇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阳某勇的赌博工具52张扑克牌、赌资人民币16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2〕11号。 34、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2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张某某的赌资人民币9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2〕12号。 35、违法行为人阳某林于2022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阳某林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阳某林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阳某林的赌资人民币5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2〕13号。 36、违法行为人赖某某于2022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赖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赖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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