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3-05 17:03   点击率:4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制定主体资格清理工作的通知》(玉政办电〔20196号)相关规定,对已出台的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清理审查,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简政放权要求,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妨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同现行法律法规不协调甚至相抵触的28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废止。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新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03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备注

1

关于居住在热坝区的离退休人员享受高温补贴的规定(新政发〔1995137号)

废止

2

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待的暂行办法(新政发〔199254号)

废止

3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猪肉市场管理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的通知(新政发〔1996162号)

废止

4

关于扩大征税范围和增加征收税种请示的批复(新政发〔1996233号)

废止

5

关于印发《新平县公有住房出售试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发〔1997106号)

废止

6

关于印发《新平县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发〔1998178号)

废止

7

关于印发《新平县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发〔199928号)

废止

8

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发〔199971号)

废止

9

关于印发贩运经营销售家畜及其产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发〔199943号)

废止

10

关于对事业单位及职工征缴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发〔200092号)

废止

11

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哀牢山县级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0113号)

废止

12

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镇绿化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政发〔200233号)

废止

13

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市貌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0225号)

废止

14

关于有线电视维护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发〔200222号)

废止

15

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0322号)

废止

16

关于印发《新平县大坝山公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政发〔20044号)

废止

17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2006年政府公告1号)

废止

18

新平县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细则(2008年政府公告1号)

废止

19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2008年政府公告2号)

废止

20

新平县旅游行业管理办法(2011年政府公告3号)

废止

2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政府公告4号)

废止

22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绿化办法(试行)(2012年政府公告5号)

废止

23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运输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政府公告6号)

废止

2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政府公告7号)

废止

2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政府公告9号)

废止

26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政府公告10号)

废止

27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政府公告11号)

废止

28

新平县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09112号)

废止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5日印发

新政规〔2020〕1号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下载版).pdf

新政规〔2020〕1号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下载版).wps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下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