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医疗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落细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8-24 21:08   点击率:287打印】【关闭

 

 新平县医疗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原则,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大局,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一、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广大群众更公平更充分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扎实做好参保管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医疗保险从制度上实现全民覆盖。20201-6,全县参保273364人,参保率97.71%三年来,全县基本医保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范围已覆盖至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县域范围内基本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广大群众更公平更充分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稳步提高医疗待遇保障水平。20201-6月,城镇职工医保住院3182人次、总费用2411.09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2.33%实际报销比例79.37%;城乡居民医保住院21833次、总费用11960.02万元,政策范围报销比例71.15%实际报销比例65.09%二是推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严格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增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产品的通知》精神,新增18个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产品,鼓励参保人员自行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满足参保职工多元化需求,提高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政策。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管理,统筹提高门诊和住院救助限额;降低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风险。2019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458.62万元(含兜底)。用于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医疗待遇支出437.36万元,用于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医疗待遇支出166.83万元,资助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缴费72 .79万元。四是严格落实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工作。20201-6月,全县生育保险结算共计382人次、生育包干75.59万元、生育补助27.6万元、生育津贴308.96万元。

二、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一是医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实。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要求,坚持健康扶贫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大病医疗待遇有倾斜,有效降低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待遇达到《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规定水平20201-6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106人,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普通门诊16808人次、总费用85.94万元,住院报销969人次、总费用516.81万元,个人自付比例9.62%,实际报销比例90.38%二是转变服务方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特慢病证难问题,充分发挥医共体优势,组织县医院、中医院专家团队下沉一线现场筛查评审,用最便民的方式完成相关申报资料的提供及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完成慢病卡办理发放。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但不符合办理慢性病证条件的,及时纳入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管理。截至630日,筛查完成11个乡镇(街道)1375人,办理特慢病就医证1133人。符合“两病”保障人员及时纳入服药保障。并将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对达到条件的两病患者及时办理慢性病就医证。

三、织密医保基金安全网,确保医保基金平稳有效运行

加大两定机构日常巡查频度,采取日常稽核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强化对两定机构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织密医保基金安全网,提升基金安全监督管理水平。20201-6,巡检定点医疗机构239家次、定点药店185家次,处理违规医药机构6家、违规费用51.40万元,暂停医保系统3家。

四、抓政策落实,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压实防控责任,围绕“两个确保”,解决患者医疗保障后顾之忧,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一是及时动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三个目录,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出台(更新)后,及时跟进,将不在三个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提高报销比例。确诊或疑似患者医疗费用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提高至90%落实疫情期间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对参加玉溪市职工基本医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20202-6月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20202-6月,为288家企业9600人单位缴费部分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1073.64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的1户企业办理缓缴审批,缓缴时间为6个月,缓缴金额3.08万元,及时开通医疗待遇特许处理,确保企业缓缴期间医保统筹待遇不受影响。是延长城乡居民医保零星缴费期。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延缴政策,即城乡居民零星缴费由325日延长至625日,并且城乡居民在625日参保缴费前产生的2020年以来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在缴纳费用后、手工报销前,进行手工解封,确保待遇即时享受。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提高惠民服务水平

一是实施DRGs结算支付改革,推动医保资源精细化管理。开展医共体按人头打包,将本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总额(不含大病保险),提取10%的风险调剂金后,剩余部分整体打包给医共体,由医共体统筹管理使用。医保经办机构每月按照医共体内上年度城乡居民月平均基本医保基金支出的90%预拨给医共体牵头医院,剩余资金根据医共体参保城乡居民年度医疗费用支出及考核情况进行清算。实行医共体打包付费,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诊疗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增强群众获得感。二是稳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推进药品招标采购改革,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目前玉溪市药品配送平台药品品规达确标药品品规3020个,能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定点机构覆盖面,简化省外就医备案手续,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便捷服务。20201-6月,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住院33人次,医疗总费用57.6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26.91万元、大病支付4.15万元,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四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812月开通“云南人社12333”手机缴费服务;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转税务征收,拓宽线上电子缴费渠道,参保人员通过税务APP,手机银行等方式进行线上缴费。开通“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参保人通过“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申领电子社保卡后可进行药店扫码购药,还可通过手机APP查询扫码购药使用说明、购药记录和退款情况,进一步减少线下办理业务。五是开展“一站式”结报,减少群众垫资就医、报销医疗费用来回多跑路。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住院只需按政策缴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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